詐騙罪要查家人的賬戶嗎
一、詐騙罪要查家人的賬戶嗎
如果家人的銀行賬戶與罪犯的經濟犯罪中的資金有關聯的,就會查家人的賬戶。也就是說,公安局、檢察院等會根據案件需要,查詢涉案人員的賬戶,必要的話也會查個人所有賬戶。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詐騙罪的數額規定
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第二條 詐騙公私財物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傳送簡訊、撥打電話或者利用網際網路、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釋出虛假資訊,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並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詐騙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是很常見,當然光是實施了詐騙行為,還不足以認定構成為《刑法》中規定的詐騙罪,要看是否達到了規定的立案標準。根據規定構成詐騙罪在詐騙的公私財物數額上面要達到較大的標準,而現在我國對詐騙罪數額較大的規定為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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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最新
律師解析:1、一般情況下,集資詐騙的數額以行為人實際騙取的數額計算,案發前已歸還的數額應予扣除,數額較大的處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和罰金;2、如果詐騙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罰金刑或沒收財產。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九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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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帳不還是詐騙罪嗎?
律師解析:視情況而定。欠賬不還可能屬於詐騙,如果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為詐騙罪。但是需要看有沒有不歸還的故意,數額上達到較大標準就夠了,但主觀上有時候很難界定。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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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人之間詐騙能立案嗎
律師解析:親屬之間也可以成立詐騙罪行為,是可以立案的。詐騙金額三千元可以立案。根據法律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因此,詐騙公私財物價值達到三千元的,就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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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錢構成詐騙罪?
律師解析:一般3000元是可以定罪的。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的物件,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個人詐騙公私財物在4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