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國家賠償的專案包括什麼?
一、交通事故國家賠償的專案包括什麼?
交通事故國家賠償的專案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鑑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等。雙方可以針對賠償的金額進行協商。
二、賠償的具體內容
1)行政賠償
(一)侵犯人身權
違法拘留或者違法採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
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二)侵犯財產權
1、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
2、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3、違法徵收、徵用財產的;
4、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2)賠償的具體內容
(一)侵犯人身權
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式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對公民採取逮捕措施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包括:
辦案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終止偵查的;
解除、撤銷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措施後,辦案機關超過一年未移送起訴、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撤銷案件的;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法定期限屆滿後,辦案機關超過一年未移送起訴、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撤銷案件的;
人民檢察院撤回起訴超過三十日未作出不起訴決定的;
人民法院決定按撤訴處理後超過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未作出不起訴決定的;
人民法院准許刑事自訴案件自訴人撤訴的,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對刑事自訴案件按撤訴處理的。 3.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
4.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二)侵犯財產權
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的;
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罰金、沒收財產已經執行的。
說完了侵權的行為,下面就是賠償方式了,根據損害的不同,賠償方式也有所不同。
交通事故國家賠償的專案在相關的法律中有著明確的規定,並且針對每一項費用的賠償計算標準以及法律依據都有詳細的規定。可以進行參考。如果雙方針對需要賠償金額達成一致的,按照雙方的約定進行賠償即可,如果協商不一致的可以到當地法院進行起訴處理。
-
國家賠償法的時效規定是怎樣的?
最近一段時間,新聞報道有人因為錯判被冤枉,這個時候國家會對公民造成的人身上的以及財產上的損害進行賠償,這是國家機關造成損害後必須履行的一項義務,我國法律為此制定了國家賠償法。那麼,國家賠償法的時效規定是怎樣的?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國家賠償法...
-
國家賠償天數計算的規則是什麼?
公民在遭遇到國家的權益傷害之後肯定會將國家作為起訴的物件要求其進行合理的賠償的,但是在啟動國家賠償的程式之後是需要對實際的賠償數額進行精確地計算的,而賠償的天數就是重要的指標,其計算的規則主要就是根據法院的判決開始之日開始的。下面來看看具體的內容...
-
宣判無罪能要求國家賠償嗎
能。(1)對沒有事實妨礙訴訟行為的人或者沒有證據證明實施妨礙訴訟的人採取司法拘留、罰款措施的。(2)超過法律規定期限實施司法拘留的。(3)對同一妨礙訴訟行為重複採取罰款、司法拘留措施的。(4)超過法律規定金額實施罰款的。《國家賠償法》第三條行政機關及其...
-
國家賠償申請途徑有哪些方式
一、國家賠償申請途徑有哪些方式(一)金錢賠償:指在計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損害程度後,以貨幣支付的形式,給予受害人一定額度的金錢的賠償方式。金錢賠償的適用,一般應以不能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為前提。具體講,主要適用於以下情形:(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及生命健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