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訊逼供罪怎麼認定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以毆打、捆綁、違法使用械具等惡劣手段逼取口供的;
2.以較長時間凍、餓、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嚴重損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體健康的;
3.刑訊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輕傷、重傷、死亡的;
4.刑訊逼供,情節嚴重,導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殺、自殘造成重傷、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刑訊逼供,造成錯案的;
6刑訊逼供3人次以上的;
7縱容、授意、指使、強迫他人刑訊逼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8其他刑訊逼供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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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批捕法律意見書可以郵寄嗎
可以郵寄的,只要地址和收件人詳細即可。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公安機關就會及時聯絡家屬。法律意見書是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的一種綜合性的書面檔案。其內容包括向諮詢者提供法律依據、法律建議以及解決問題的方案。《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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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有被告人上訴,二審法院不可以加重其刑罰。上訴不加刑原則是二審法院必須遵守的原則之一,基本出發點是為了保護被告人的上訴權,防止其因上訴而遭受不利的後果。【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