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案件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給予回報的行為。
法律依據: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同時具備下列四個條件的,除刑法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二)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簡訊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四)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物件吸收資金。未向社會公開宣傳,在親友或者單位內部針對特定物件吸收資金的,不屬於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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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樣才構成違法發放貸款罪
律師解答:四個構成要件。律師解析:構成違法發放貸款罪需要包含四個構成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體是國家的貸款管理制度。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玩忽職守或者濫用職權,向關係人以外的其他人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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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樣才會構成破壞選舉罪?
律師解析:符合以下要件才會構成破壞選舉罪:(一)主體為一般主體;(二)主觀方面是故意;(三)客體是公民的選舉權利和國家的選舉制度;(四)客觀上表現為在選舉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國家機關領導人員時,採用各種手段破壞選舉或者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行為。法律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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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授犯罪方法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律師解析:傳授犯罪方法罪的構成要件如下:1、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2、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傳授犯罪方法的行為;3、主體是一般主體;4、主觀方面是故意,並且只能是直接故意。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條傳授犯罪方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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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迴避流程
律師解析:刑事訴訟法迴避流程:在法庭審判開始以後,審判長應首先向當事人告知申請回避權,然後由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行使這一權利。只有這樣,符合法定迴避情形的審判人員、公訴人等才能被排除出法庭審判過程。刑事訴訟法有關審判階段適用迴避的規定,既適用於第一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