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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才算是聚眾鬥毆

聚眾鬥毆,是指為了報復他人、爭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當目的,糾集眾人成幫結夥地互相進行毆鬥,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一)多次聚眾鬥毆多次聚眾鬥毆是指實施聚眾鬥毆三次以上。如果行為人在一次鬥毆中短暫中斷後,針對同一物件又繼續鬥毆的,應認定為一次。
(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是指雙方參加鬥毆的人數達十人以上,並且鬥毆場所涉及多處,或者鬥毆持續時間較長,或者鬥毆手段凶殘,或者在當地造成惡劣影響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情形。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是指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導致社會正常生活、工作、學習、教育、科研等秩序遭到破壞,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等情形。
(四)持械聚眾鬥毆聚眾鬥毆通常表現為報復他人、爭霸一方或其他不正當動機而成幫結夥地鬥毆,往往造成嚴重後果。持械聚眾鬥毆有事聚眾鬥毆行為表現中情節最嚴重的情況,更會嚴厲對待。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鬥毆的。
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怎麼才算是聚眾鬥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