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的措施
拘留、罰款、責令申報財產、凍結銀行存款、查封房屋車輛等財產並拍賣、搜查等措施。具體為:
1.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4.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
5.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
6.強制被申請執行人遷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強制執行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
8.強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
9.強制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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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重刑案件的偵查羈押期限
偵查羈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偵查中被逮捕以後到偵查終結的期限。根據刑事訴訟法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偵查中的羈押期限可以分為一般羈押期限、特殊羈押期限和重新計算的羈押期限三種。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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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刑事拘留以後家屬怎麼辦
家屬可以委託律師進行探視。依據法律規定,傳喚或拘傳一般不能超過12小時,不得以連續傳喚或拘傳變相羈押。若是是刑事拘留了,除三類案件有礙偵查或無法通知外,應該在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員的家屬或單位。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三條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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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問和詢問區別
詢問和訊問的兩者區別於:(一)詢問的物件主要是證人,涉及自身利益不大,比較自願作證,不能採取強制措施。(二)訊問的物件大多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與案件有關的人,由於涉及自身的切身利益,有意逃避或不願意的成分,不採取強制措施無法正常開展司法活動。法律依據:《中華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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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喚是否屬於強制措施
傳喚實質是公檢法依照法定程式通知特定的人自行到案的一種訴訟活動,其目的是保證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不屬於法定的刑事強制措施。法律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五百七十七條審判活動監督主要發現和糾正以下違法行為:(一)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的受理違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