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轉賬不能作為證據嗎
可以作為證據,作為證據,必須具備證據的三性(客觀性、關聯性、合法性),且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法庭根據。
一般認為,所有證據都應當具有證明力和證據能力。證據證明力是指證據對於待證案件事實的證明作用。證據的證據能力,是指證據資料在法律上允許其作為證據的資格。這是證據的基本特徵。我國刑事證據制度也基本反映了上述特徵,具體表現為:
1.客觀性。訴訟證據的客觀性是指訴訟證據是客觀存在的事實,而不是人們主觀猜測和虛假的東西。
2.關聯性。訴訟證據的關聯性是指訴訟證據與案件的待證事實之間存在客觀的聯絡。
3.合法性。證據的合法性,是指訴訟證據必須是按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程式而取得的事實材料。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
第三百七十條人民檢察院對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資料及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存在疑問的,可以要求偵查人員提供獲取、製作的有關情況。必要時也可以詢問提供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資料及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的人員和見證人並製作筆錄附卷,對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資料進行技術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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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證據不足的案子要如何解決
律師解析: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認為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需要補充偵查的,應補充偵查。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只能作出不起訴的決定。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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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證據傳來證據是什麼?
一、間接證據(一)含義間接證據,就是指不能直接證明案件的事實,但能和其他證據聯絡起來,共同證明和確定案件事實的證據。(二)遵守原則根據間接證據的特點和司法實踐經驗,在完全運用間接證據定案的情況下,必須遵守以下幾項規則:1、客觀性,用於定案的每一個間接證據都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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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不能出庭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訴訟法》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援證人作證。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通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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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二審沒有舉證期限嗎?
一、民事訴訟二審沒有舉證期限嗎?民事訴訟二審有舉證期限的,一般是十天。由人民法院指定舉證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於30日,自當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的次日起計算。當事人在二審程式中提供新的證據的,應當在二審開庭前或者開庭審理時提出;二審不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