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訴訟地域管轄有哪些內容?
1.海事訴訟特殊地域管轄
海事訴訟特殊地域管轄是指以訴訟標的所在地或者海事事實發生地為標準,同時考慮被告住所地而確定的管轄。除共同海損、救助報酬等個別型別案件外,大多數海事訴訟特殊地域管轄的案件,均可由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轄。
海事案件所具有的涉外因素多、涉及面廣、專業技術性強、訴訟標的流動等特點,決定了只有對大多數海事案件適用特殊地域管轄,才能更加科學高效地解決海事糾紛,保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鑑此,《海事訴訟特別程式法》第6條第2款對海事案件的特殊地域管轄作出了較民事訴訟法更為詳盡的規定。
2.海事訴訟專屬管轄
海事訴訟專屬管轄是指法律規定特定的海事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海事法院管轄。海事訴訟專屬管轄具有很強的排他性,既排除外國法院的管轄權,也排除非海事法院對案件的管轄權,而且還排除了國內其他海事法院的管轄權。
3.海事訴訟專屬管轄與海事訴訟專門管轄不同。海事訴訟專門管轄是對海事訴訟管轄的定性,指海事案件應由海事法院進行專門管轄;而海事訴訟專屬管轄是專門管轄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指海事案件中具有特殊性質的案件只能由特定海事法院進行管轄。
4.海事訴訟協議管轄
海事訴訟協議管轄是指當事人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自行約定由某一法院對其爭議案件進行審判,從而達到排除其他法院管轄且方便訴訟的目的。海事訴訟協議管轄可分為一般協議管轄、特殊協議管轄和默示協議管轄。一般協議管轄和默示協議管轄是國際上普遍承認的管轄原則之一。海事訴訟特別程式法未就協議管轄作出全面規定,而僅就其中的特殊協議管轄作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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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公告送達都存有哪些問題?
一、民事訴訟公告送達《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該法司法解釋第88條規定:公告送達,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欄、受送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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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法院收到執行異議申請後,沒有任何迴應該怎麼辦?
執行法院收到執行異議後三日內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或者受理後無正當理由超過法定期限不作出異議裁定的,異議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異議。上一級人民法院審查後認為理由成立的,應當指令執行法院在三日內立案或者在十五日內作出異議裁定。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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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權異議應提交的證據是什麼
一、管轄權異議應提交的證據是什麼管轄權異議的證據主要涵蓋幾個方面即可。1、能證明訴訟標的的發生地點的證據;2、證明受理法院無權管轄此訴訟標的的法律規定即可。二、管轄權異議證據的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當事人對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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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管轄當事人救濟途徑有哪些?
一、移送管轄當事人救濟途徑有哪些?當事人對移送管轄裁定的救濟是可以向收到這個案件的管轄人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6條規定:"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於本法院管轄的,應當移送給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移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