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不服上訴期限是多久?
一、民事裁定不服上訴期限是多久?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當事人不服不能上訴,只能向最高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
二、民事判決不服上訴期限是多久?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三、沒有在期限內上訴可以延期嗎?
(一)據中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裁定的上訴期限為30日,可申請延期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二)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上訴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後的10日內,可以申請順延期限,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三)逾期不上訴的,一審裁判即發生法律效力。
四、刑事上訴期限是多久?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2018年修正本)第二百三十條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五、行政上訴期限為幾日?
(一)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六、國外上訴期限是多久?
不同國家法律關於不同性質的訴訟案件上訴期限的規定不完全相同。在歐洲一些國家,對刑事案件提起上訴,必須是在宣告判決之後1周內。在東亞一些國家,審級不同,上訴期限也不同,對地方法院、簡易法院或家庭法院的判決不服,上訴期限為14日;對高等法院做出的第一審或第二審判決不服,上訴期限為10日。
上訴期限的起算,許多國家從收到法院判決、裁定之日起算,如奧地利等國家。上訴期限屆滿,判決、裁定即發生法律效力。通常法律規定,由於法定原因延誤上訴期限,可以在其原因消失後,扣除妨礙的期限不超過原上訴期限仍可上訴,但須經法院審查決定。有的國家允許在說明延期理由或原因後延長上訴期限提出上訴,不需要由法院批准,如英國。
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不服一審判決的,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不服裁定的,可以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不服刑事訴訟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為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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