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賠償多久能下來
法院判決書下達後,只是訴訟走完了一個程式,如果被告對一審判決不服,可以在收到判決書後的15天內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以最快的速度審結,估計至少也得3個月時間。假如,被告仍不按判決書履行賠償義務,你只能再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且被告是否有財產可供執行,將決定你的強制執行能否順利。 當然,如果被告服從判決,不提起上訴,也願意履行法定義務,那麼賠償款應該較快賠付到位。
一審判決下發後的15天內,如雙方均未對該民事判決提起上訴,則該民事判決書已經生效,判決下發的15天之後,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民事訴訟賠償具體什麼時候能拿到錢。
(一)要看法院的執行力度以及被執行人是否有財產。
(二)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
(三)如果基層法院執行不作為,可以半年後申請提級執行;
(四)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第一條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 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准。 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
《民事訴訟法》(2012修正) 第二百二十六條【向上級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綜上所述,一般民事訴訟的判決書生效後,15天之後就可以申請執行賠償,當然具體要看法院的執行力度和賠償方的執行能力。不過相關法規對民事訴訟賠償多久能下來有明確的保障。不會出現損害人民利益的問題。如果還有其餘關於訴訟賠償的問題,可以諮詢本站進行更多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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