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過了還能起訴嗎借錢?
一、訴訟時效過了還能起訴嗎借錢?
1、對超過訴訟時效的借款,仍然可以起訴,只是如果被告抗辯已經超過訴訟時效,法院將判決敗訴。
2、對超過訴訟時效的借款,仍然可以起訴,如果開庭時被告沒有到庭,雖已超過訴訟時效,但被告沒有以此抗辯,法院仍然會支援訴訟請求。
3、對超過訴訟時效的借款,出借人向借款人發出催收到期欠款通知單,債務人在該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仍受法律保護。
4、對超過訴訟時效的借款,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屬於新的債權債務關係,該還款協議受法律保護。
5、對超過訴訟時效的借款,債務人向債權人發出確認債務的詢證函,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確認,該債權債務仍受法律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一十九條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受理後對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抗辯事由成立的,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綜合上面的介紹,借款超過了訴訟時效仍然可以起訴,但是勝訴的可能性不大。
二、訴訟時效抗辯權是什麼
訴訟時效抗辯權是一方當事人擁有的權利,具有強烈的法律效力。
超過訴訟時效期限後,如果被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法院會駁回其訴訟請求。如果被告沒有提出訴訟時效抗辯,法院將對原告的訴訟請求依法處理。
訴訟時效僅適用於請求權。當事人之間不得約定延長或者縮短訴訟時效期間或預先放棄訴訟時效利益。訴訟時效期過了,當事人喪失的是勝訴權而不是起訴權,即該權利沒有了法律保護的外衣,變成了不受法律保護的裸權利。所以,權利人超過訴訟時效起訴的,法院受理後都會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訴訟時效抗辯權本質上是義務人的一項民事權利,義務人是否行使,司法不應過多幹預,這是民法意思自治原則的根本要求。
當事人一方根據實體法上的訴訟時效抗辯權在訴訟中提起的訴訟時效抗辯是實體權利的抗辯,是需由當事人主張的抗辯,當事人是否主張,屬於其自由處分的範疇,司法也不應過多幹涉,這是民事訴訟處分原則的應有之意。
因此,遵循上述意思自治原則和處分原則,在義務人不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情形下,人民法院不應主動援引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裁判,也與法院居中裁判的地位相適應。
在現實生活中,借款人討債是很頭疼的事情,我國的法律法規對於我國公民的民事權益以及財產權益的保護規定是十分的嚴格的,此時我國的借款有相應的訴訟時效的,我們在處理借款糾紛的時候,一定要按照法定的程式來處理,此時也是為了更好的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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