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156條的內容具體是什麼?
日常生活,對人們來說,簽署合同很常見的事情,這是最基本的民事活動。按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規定,如果一方利用欺詐、脅迫等方式達成的合同是無效的。但是民法典156條又規定了,民事活動可以部分有效。那麼民法典156條的內容具體是什麼?下面我們一起跟隨本站小編具體瞭解下吧。
一、民法典156條的內容具體是什麼?
第一百五十六條 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156條規定的是法律行為無效事由的影響範圍,即是整體無效還是部分無效。第156條適用於所有令法律行為無效的事由,如第153條的違背法規禁令、違背公序良俗、第155條的撤銷、第135條的形式瑕疵等。
第156條的基本立場是以部分無效為原則,整體無效為例外。即一般而言,僅有受到無效事由直接作用的那部分無效,其他部分保持有效。只有當無效那一部分影響到其他部分的效力,才應認定整體無效。至於部分無效是否“影響其他部分效力”,主要取決於當事人事實上的或者可推斷的意願。
二、民法典第156條的適用如何判斷?
第156條的適用可以分為三步,
1、判定是否存在一個法律行為整體(“整體性判定”);
2、判定這一整體內部是否具有可分性(“可分性判定”);
3、按照當事人意願並結合法律的目的判定,因無效事由介入而無效的部分是否影響法律行為其他部分(“影響性判定”)。其中,整體性和可分性處於第156條的構成要件層面,影響性判定處於第156條的法律後果層面。
三、哪些情況下民事行為可以撤銷?
1、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2、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3、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綜上所述,在民事法律行為有效性方面,民法典做出了新的規定。其中民法典156條規定,民事活動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它部分的效力,則其它部分仍然有效。判斷一個民事法律行為是否符合156的要求,首先得看其是否可以分立,然後分別判斷獨立開的各部分之間的影響。
-
民法總則限制民事能力人年齡下降的理由是什麼?
最新頒發才生效的民法總則是在之前民法通則的基礎上,進行大規模的修改後制定的民事法律規範,從法律條文上理解,我們可以看出,由於現在孩童的心理以及生理機能已經較為成熟,故而在修訂時,降低了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年齡,但著並非是完善的的修改理由,具體來說,民法總則限...
-
2022民法總則全文關於自然人的規定
隨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頒佈,《民法總則》將被廢止。《民法典》全文關於自然人的規定第一節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第十三條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第十四條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一律平等。...
-
根據民法總則的規定因保護他人而受損怎麼賠償?
最新的民法典因為其新增了許多與社會實況相詳解的規定而被眾人所關注,尤其是在發生了很多因幫助他人遭受損失卻得不到補償或者賠償的侵害事件後,對於很多見義勇為或者幫助行為遭到了道德和法律上的質疑。那麼,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因保護他人而受損怎麼賠償?一、根據民...
-
民法典新規定都有哪些法律條文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作為我國解決民事案件的主要法律,在我國的社會上和案件的相應處理上都有著較為重要的意義。我國對這類案件的辦理也較為認真,主要是涉及到具體公民的切身利益。那民法典新規定都有哪些法律條文呢。下面本站小編就為你進行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