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物加害人不明怎麼辦?
一、高空墜物加害人不明怎麼辦?
高空墜物傷人找不到拋物的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不明拋擲物、墜落物致害責任】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二、怎麼有效預防高空墜物?
1、避免自然力造成墜物。在大風暴雨天氣及時關窗,收好可能因風大刮落的物品如晾晒的衣服,陽臺的花盆等。
2、經常檢查空調室外機、外飄窗、防盜網等設施,到一定年限後及時更換。
3、物業公司進行高空維修、清洗外牆面等高空作業時,做好防護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墜落,在作業工作期間樹立指示牌提醒路人繞道行走或安排專門人員引導行人。平時,物業公司要做好建築外牆的檢查和日常養護,避免發生公共區域設施如外牆皮,公共區域玻璃,窗戶等物墜落造成對業主的傷害。
4、住在高層的市民要改掉隨手亂扔果核果皮、菸頭等雜物的習慣,大家一起創造一個安全的生活環境。
三、高空墜物侵權糾紛的起訴條件是什麼?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綜合上面所說的,高空墜物就是從高空中落下物品而傷害到他人,這種行為對於此物的管理人和所有權人是需要承擔起所有的賠償責任,如果加害者不明的,就可以由可能加害者來進行承擔,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辦理。
-
人身損害賠償和年齡有關嗎,主張誤工費需要哪些證據
一、人身損害賠償和年齡有關嗎人身損害賠償賠償是沒有年齡限制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
-
如何承擔侵權責任?
1、侵犯人身:(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2)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
-
如何保護未成年人免遭受性侵害
一、如何保護未成年人免遭受性侵害新《未成年人保護法》是為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根據憲法,制定的法律。以下就是保護未成年人遭遇受性侵害的相關措施:1、針對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受侵害增設強制報告制度第11條...
-
損壞名譽權可以構成犯罪嗎
一、損壞名譽權可以構成犯罪嗎損壞名譽權,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誹謗罪。構成誹謗罪,必須是情節嚴重的行為,而違反治安行政法規的誹謗行為,必須侷限於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此外,區別於民事的名譽侵權行為要考慮:(1)誹謗罪散佈的必須是捏造的虛假的事實。(2)法人、團體、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