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物砸死人全樓業主都需要承擔侵權責任嗎
一、高空墜物砸死人全樓業主都需要承擔侵權責任嗎?
高空墜物砸死人,一般不需要由全樓業主承擔侵權責任,應該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不明拋擲物、墜落物致害責任】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二、高空墜物砸死人的賠償標準怎麼計算?
1、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2、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3、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事實上,高空墜物致人死亡的案件中,實際侵權人已經涉嫌刑事犯罪,如果有證據證明是當事人從高空中故意拋擲物品的,應按照高空拋物罪量刑,如果確定不下來侵權人其他業主也不能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則需要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
租房合同高空墜物責任約定內容是什麼?
租房高空墜物合同書(一)甲方責任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完好的房屋及附屬設施。2、乙方入住前,甲方應向乙方交待清環境、水、電、暖、消防設施等注意事項。並履行水、電、暖、天然氣使用和注意消防安全等告知義務;3、對乙方提出的安全問題,積極協助解決。(二)乙方責...
-
高空墜物找不到肇事者怎麼辦?
高空墜物找不到肇事者怎麼辦?高空墜物致人重傷,不能確定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比如根據現有證據可以確認是某一座建築十樓到二十樓懸掛物脫落導致傷害,那麼建築中十樓到二十樓的住戶除非可以證明自己不是侵權...
-
高空拋物適用侵權責任法的什麼原則
律師解析:高空拋物事件中應當適用過錯原則和公平責任原則,也就是說若高空拋物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一般應當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如果無法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
-
高空墜物該什麼部門管?
高空墜物該什麼部門管?高空墜物是由城鄉建委、縣規劃局和縣材政局等有關部門共同管理的。如有發現高空拋物可以向公安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投訴。我國相關法律有明確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