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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稅漏稅跟避稅有什麼區別?

一、偷稅漏稅跟避稅有什麼區別?

偷稅漏稅跟避稅有什麼區別?

區別:

1、法律效應不同:避稅是合法的,是不違法的,這是與非法的偷稅漏稅根本的區別。

2、目的不同:避稅的目的是通過避免繳稅、少繳稅和推遲繳稅等方式將稅收負擔最小化;而偷稅漏稅則是通過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的方式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以及通過虛假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

3、手段不同:避稅的手段是利用稅法的不完善之處或漏洞;而偷稅漏稅是對法律的無視。

二、偷稅漏稅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1、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 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稅款、不繳納滯納 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2、納稅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 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 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 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三、偷稅和漏稅怎麼區分?

偷稅,是指納稅人以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為目的,採取各種不公開的手段,隱瞞真實情況,欺騙稅務機關的行為。

漏稅,是由於納稅人不熟悉稅法規定和財務制度,或者由於工作粗心大意等原因造成的。如錯用稅率,漏報應稅專案,少計應稅數量,錯算銷售金額和經營利潤等。

偷稅與漏稅的主要區別有三個方面:

1、主觀方面不同。偷稅是出於故意,而漏稅是過失行為。偷稅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國家稅收損失,而積極希望或追求這一危害結果。漏稅的行為人對自己行為的危害後果應當預見卻設有預見,或已經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偷稅行為人主觀上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而漏稅行為人主觀上則不具有這一目的。

2、客觀方面不同。偷稅是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等欺騙、隱瞞手段來不繳或少繳稅款,而漏稅不存在任何故意的作為或不作為。

3、法律後果不同。偷稅達到法定結果即構成犯罪,應承擔刑事責任,而漏稅是一種違法行為,行為人只須補繳稅款並交納滯納金。

《稅收徵管法》第52條第2款也規定:“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末繳或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徵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徵期可延長到五年。”

自然人或者是法人機關進行偷稅漏稅的,如果偷稅漏稅的稅款少於五萬並且是首次的,就應當由稅務機關進行行政處罰,處十五天以下的拘留,並依法將偷稅漏稅的稅款補繳,如果是多次偷稅漏稅,且稅款金額很大的,就應當處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標籤:偷稅漏稅 避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