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商鋪偷稅漏稅的舉報需要什麼證據?
一、關於商鋪偷稅漏稅的舉報需要什麼證據?
1、準備好書面資料,比如合同原件,發票,賬本等。向所在地稅務機關的舉報中心舉報。由於國稅地稅管轄範圍不一致,要注意弄清楚舉報內容涉及的稅款屬於哪個稅務機關管轄。舉報中心舉報的範圍是: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和虛開、偽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發票,以及其他稅務違法行為。
2、舉報可以採用書信、口頭、電話或者舉報人認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二、偷稅漏稅的區別
偷稅是指納稅人以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為目的,採取各種不公開的手段,隱瞞真實情況,欺騙稅務機關的行為。按照新《稅收徵管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偷稅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是偽造(設立虛假的賬簿、記賬憑證)、變造(對賬簿、記賬憑證進行挖補、塗改等)、隱匿和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
二是在賬簿上多列支出(以衝抵或減少實際收入)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三是不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仍然拒不申報;四是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即在納稅申報過程中製造虛假情況,比如不如實填寫或者提供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的納稅資料等。對偷稅行為,稅務機關一經發現,應當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和滯納金,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構成偷稅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納稅人無意識地漏繳或者少繳稅款的行為。漏稅是由於納稅人不熟悉稅法規定和財務制度,或者由於工作粗心大意等原因造成的。
如錯用稅率,漏報應稅專案,少計應稅數量,錯算銷售金額和經營利潤等。漏稅與偷稅有著性質上的區別,判定漏稅的關鍵是並非故意,因而在處理上也不同。
稅法規定,對漏稅者,稅務機關應當令其限期照章補繳所漏稅款,逾期未繳的,從漏稅之日起,按日加收一定的滯納金。1988年12月27日國務院釋出的《關於整頓稅收秩序加強稅收管理的決定》規定:對臨時經營者漏稅的,可以按照規定扣留其部分貨物,限期繳納;對逾期仍未繳納的,經縣(市)以上稅務局長批准,可以將所扣留的貨物變價抵繳其應繳納的稅款、滯納金和罰款。要從根本上杜絕漏稅現象,除了對漏稅者進行經濟上的懲罰外,最關鍵的是對漏稅者進行稅法知識和財務知識的教育,使得漏稅者懂得稅法,健全財務制度。
偷稅與漏稅的主要區別有三個方面:
1、主觀方面不同。偷稅是出於故意,而漏稅是過失行為。偷稅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國家稅收損失,而積極希望或追求這一危害結果。漏稅的行為人對自己行為的危害後果應當預見卻設有預見,或已經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偷稅行為人主觀上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而漏稅行為人主觀上則不具有這一目的。
2、客觀方面不同。偷稅是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等欺騙、隱瞞手段來不繳或少繳稅款,而漏稅不存在任何故意的作為或不作為。漏稅與偷稅的轉化。漏稅行為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化成為偷稅。
3、法律後果不同。偷稅達到法定結果即構成犯罪,應承擔刑事責任,而漏稅是一種違法行為,行為人只須補繳稅款並交納滯納金。
《稅收徵管法》第52條第2款也規定:“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末繳或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徵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徵期可延長到五年。”其中的“失誤”包含了無意造成的未繳或少繳稅款的種種情況,實質上就是漏稅。
關於商鋪偷稅漏稅的舉報需要的證據一般還是以書面資料為主,包括一些合同原件,發票和賬本等。收集相關資料可以直接向當地稅務機關舉報,舉報的形式可以是書信,電話或者口頭的。現在很多人都容易將偷稅和漏稅兩個概念混淆,其實兩者區別很大,兩者的主觀、客觀方便,還有法律後果都是不一樣的。
-
偷稅漏稅的企業,如何舉報
現實中,不管是公司還是個人偷稅漏稅,這樣的行為顯然都是違法的,而在嚴重的情況下甚至還會構成犯罪。但是,偷稅漏稅罪這是一個俗稱的罪名,應該講我國現行刑法沒有規定此罪名。我國《刑法》第201條規定了偷稅罪,第203條規定了逃避追繳欠稅罪。在認定構成犯罪的情況下對...
-
債權轉讓與偷稅漏稅多少怎樣處罰
一、債權轉讓與偷稅漏稅多少怎樣處罰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
刑法偷逃稅數額巨大怎麼處罰?
律師解析:刑法偷逃稅數額巨大的,處罰是:1、行為人若是偷逃稅數額巨大,同時佔應納稅額超過百分之三十的,會判處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一般情況下,構成逃稅罪既遂的應當承擔的刑事責任為,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罰金。本罪的犯罪主體包括納稅人和扣繳...
-
犯了徇私舞弊不徵稅款罪既遂一般怎麼判
律師解析:徇私舞弊不徵稅款罪的判刑標準如下:1、一般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如果是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徇私舞弊不徵、少徵稅款罪,是指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不徵、少徵應徵稅款,致使國家稅收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法律依據:《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