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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鑑定傷殘時間是多久
交通事故鑑定律師解答1.51W
依據《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第4條第2款,鑑定時機應在原發性損傷及其與之確有關聯的併發症治療終結或者臨床治療效果穩定後進行鑑定。一般來講,提前鑑定可能導致傷殘等級增高,損害賠償義務人的利益;延後鑑定會使傷殘等級偏低,損害傷者利益。所以,應當在治療終結後或者臨床治療效果穩定後及時評定。肢體鑑定一般是交通事故發生3個月後去做,精神鑑定一般是6個月後去做,具體根據受傷者恢復情況。鑑定時間不對可能會導致鑑定結論被推翻或不被法院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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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級傷殘怎麼判定如何賠付?
律師解析:1、構成傷殘的首先需要相關定殘機構進行鑑定,不能說自己覺得是幾級傷殘就是幾級。鑑定屬於幾級傷殘,並出示相關證明;2、如果傷殘是由於交通事故造成的,則需要劃分事故責任,一般在發生事故時,都需要保險公司相關人員到現場進行核實的,進行責任劃分;3、拿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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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殘鑑定可以重新做嗎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8條規定,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重新鑑定:(一)享受傷殘津貼和護理費的人員距前次鑑定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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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鑑定費用怎麼賠償
律師解析:交通事故案件鑑定費用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當事人自行委託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就應該由當事人自行支付。因確定損害賠償的數額,需要進行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由各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資質的機構進行,當事人委託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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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申請交通事故鑑定
雙方的當事人。事故傷殘鑑定費用應該由申請一方支付,如果是屬於工傷,那麼是可以由工傷保險基金承當。在侵害事故賠償中並沒有傷殘鑑定費用,所以申請鑑定的一方承擔鑑定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