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多久可執行
工傷糾紛律師解答8.48K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第一條: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
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准。
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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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發生糾紛怎麼辦
律師解析: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一般說來,協商是首選解決方式。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因是否構成工傷,以及工傷待遇如何結付發生爭議時,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談判、磋商,從而達成共識解決爭議。協商是在雙方當事人自願、平等的條件下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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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糾紛怎麼處理流程
律師解析:依照法定流程和實際情況,工傷糾紛依法處理即可。第一步,要求用人單位墊付醫療費,進行治療。第二步,收集勞動關係的相關證明,這一點相當關鍵。第三步,進行工傷認定。第四步,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第五步,申請勞動仲裁,索賠工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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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營業執照怎麼確定工傷
律師解析:這種情況,不用申請工傷認定,因為無證經營是非法用工,不存在用人單位,也就無法進行工傷認定的,直接由勞動部門監督進行一次性賠償。所以,傷者要申請勞動能力鑑定,評定傷殘等級,根據評定的傷殘等級,要求單位支付一次性賠償。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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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破產後工傷員工是否可以繼續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律師解析:用人單位破產後工傷保險待遇仍能獲得保障。《工傷保險條例》第43條第4款規定,用人單位破產的,在破產清算時依法撥付應當由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對於個體工商戶、合夥用人單位等被撤銷、登出或其他方式喪失主體資格的,由經營者、合夥人等對工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