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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經營協議推薦(範本11篇)

租賃經營協議推薦1

租賃經營協議推薦(範本11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訂立協議雙方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後評標,________及其合夥人被確定為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協議。

第三條 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經營方式,願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 租賃經營後,仍然是國有企業性質。

第五條 租賃經營後,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法令,依法經營。

第六條 經營範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 租賃經營後,應具有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

第二章 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 租賃經營期限為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 本廠共有財產____元,其中;國家資產____元,流動資金_______元。

第十條 租金定為____元,為____年繳納。

其中: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租金於應交年度的年後30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 出租人為了本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為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於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 本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 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本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後,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廠長。合夥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為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廠經營管理有機構設定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廠納稅後剩餘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7.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並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待遇和公費醫療待遇。

9.承租人對租賃的裝置中閒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後的舊裝置,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條 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近期如數繳納租金。

3.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裝置的完好,按照裝置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裝置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協議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淨值不減少。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裝置進行財產保險。

4.承租人要自覺 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尊重職工的民主權利,向職工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承租人要支援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的工作,解決所需人員的工資及必要的活動經費和活動場所。

5.承租人必須保障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 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方向。

4.對本廠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5.對本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6.有權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 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協議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不得平調本廠的裝置和特資

4.應當按照協議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 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協議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協議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 協議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協議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協議。

第二十二條 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協議,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由於出租人違反協議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協議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協議。

第二十五條 租賃期滿,協議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前30日,承租人將本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稽核,出租人會同財政、 稅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稽核,稽核無誤後,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後,承租人可以離職。

租賃經營協議推薦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層/廳)________________號場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庫房__________平方米,庫房位置為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年____個月;其中免租期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為____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__________);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

第四條保證金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______%計______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為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________.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為:__________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______________.。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裝置、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______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____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______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______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______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________.

第十六條合同變更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簽字蓋章)聯絡電話:

乙方(簽字蓋章)聯絡電話:

簽約日期:

租賃經營協議推薦3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決定將_________租賃給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個人經營,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租賃期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為_________廠長,具有法人代表資格。

3.乙方需請兩名保證人,共同以個人財產作為抵押,其中乙方為_________元,保證人共為_________元。乙方及保證人用以抵押的個人財產經甲方和公證處共同調查並登記造冊後,在租賃期內不得轉移或變賣。

4.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_________擁有完全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包括機構設定、人員配備、行政幹部任免、規章制度的制定,以及分配形式、生產經營方式的確定等。

(2)依法有權從事多種經營並決定其經營方向。

(3)有權按照有關政策和規定對職工進行表彰、獎勵和處分、辭退等獎懲處理。

(4)有權按政策規定招收租賃期內有關的臨時合同工。

(5)必須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令和法規;接受主管部門的領導和綜合部門的指導、監督;自覺接受企業黨組織和職代會的監督,保證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和合法權益;定期向職代會彙報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6)對企業的財產、必須進行社會保險;要按國家規定標準提取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維修和更新裝置、房產。合同履行期滿,要按固定資產清單如數返還,並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_________%以上。

(7)按規定交納個人所得稅。

5.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

(2)甲方應積極支援乙方行使正當職權,幫助、指導乙方依法管理和經營企業。

6.租賃經營的分配:

(1)_________應照章納稅,並按規定繳納能源交通基金。

(2)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基數租金_________元,當_________鋼球廠年實現利潤大於租賃的基數利潤時,以下形式確定數額繳納租金:

基數利潤×利率=基數租金

租賃年度實現利潤

租金=基數租金=——————————-

租賃基數利潤

當_________年實現利潤小於租賃基數利潤時,按規定的基數租金_________元繳納,不足部分由承租人和保證人用個人資產抵補。

(3)甲方收到租金後,應按有關規定全部返給_________作為企業留利。

(4)乙方對本企業的留利必須合理使用,_________作為企業發展基金,_________作為福利基金。

(5)_________的盈利,按規定交納所得稅後,按稅後利潤提_________%作為乙方個人收入,乙方從租賃收入中除按規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外,每年應提留_________%作為風險基金;乙方每年從個人收入中扣除租金、風險基金後,其餘全部為自己個人所得,對保證人的獲利額,由乙方與保證人議定並從乙方個人所得中分給。

(6)租賃期間停發乙方的工資和獎金(保留原工資級別,如遇調整工資,可按規定給予調整級,但不發薪金)乙方可按每月預支生活費用,數額可略高於其原來工資和資金之和,但最高不得超過原工資和與獎金之和的二倍。

(7)乙方提留的風險基金應村入_________,並按銀行村款利率計息,村入企業期間可用於生產經營,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後由乙方全部(含利息)提走。

(8)_________的租賃年度實現利潤,除按規定交納所得稅、租金及支付乙方個人收入外,其餘部分為企業留利基金,核定_________基數留利基金為_________元,租賃期間企業留利基金應逐年增長,如達不到基數留利基金_________元時,乙方應用私人財產賠償減少額的_________%。

7.甲乙雙方對_________要遵守如下經濟政策:

(1)按集體企業管理,並按集體企業徵收工商所得稅和獎金稅。

(2)以企業_________年工資總額_________元,產品銷售收入_________元(即百元銷售收入的工資含量_________元)為基數,各租賃年內職工工資總額隨銷售收入的增減而浮動,只要人均利潤、上交利稅和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高於工資增長幅度,允許職工工資(含獎金,計件超額工資)據實列支,計入成本,因國家統一調整職工工資而需增加的工資總額另行增補。

(3)用自有資金進行技術改造,專案投產後的新增利潤一年內由企業留用,經財稅部門批准還可適當延長留用期;用貸款進行技術改造,允許用新增利潤稅前還款,還貸後,企業可按核定的比例提留福利基金。將自有資金與貸款合併使用所獲得的新增利潤,按自有資金所佔比例提留給企業,繼續用於技術改造。

(4)以前年度應該歸還的技術貸款,在租賃期內逐年歸還,因歸還技術貸款而減少的利潤允許提取福利基金,由於歸貸而減少的利潤均不影響乙方的提成基數,其資金來源應由增提的福利基金支付。

(5)因生產經營需要對房屋進行改造,只要投資額和麵積沒有超過國家有關規定,免徵建築稅。

(6)乙方除交納租金外,不再交納承包費。

8.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非法干預對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2)乙方若不能按本合同規定如期如數繳納租金,其不足部分由乙方和保證人用個人的抵押財產抵補。抵補原則為:①先乙方後保證人;②據低補數額需要,對保證人按登記財產賠盡為止;③要保證乙方個人及家庭必需的生活費;④抵補不夠部分由乙方同甲方簽訂債務合同,經公證處公證生效。

9.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均不得隨意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

(2)因國家政策的變化或自然災害的影響,致使租賃經營無法按本合同規定執行時,甲乙雙方均有權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

(3)因乙方違反合同規定或其它原因損害了甲方的利益,或因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嚴重干擾乙方生產經營自主權,致使乙方無法自主經營,合法收入得不到保證,甲乙任何一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4)如乙方發生意外而無力執行合同時,甲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

(5)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由甲乙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並經公證處認可方為有效。若雙方達不成協議,經公證處調解無效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判決。

10.本合同需由甲乙雙方及保證人簽字,並需經公證處公證後方可生效。

11.本合同公證費用由_________支付。

1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隨時協商解決。

13.本合同正本六份,甲乙雙方及保證人和公證處各一份;副本九份,報市經委、市體改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審計局、市勞動局、市工商銀行、_________區稅務局、人行_________辦各一份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保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租賃經營協議推薦4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

地 址:______ 郵碼:______ 電話: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

地 址:______ 郵碼:______ 電話: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______

第二條 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後評標,________及其合夥人被確定為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經營方式,願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 租賃經營後,仍然是國有企業性質。

第五條 租賃經營後,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法令,依法經營。

第六條 經營範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 租賃經營後,應成為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 租賃經營期限為____年,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 本廠共有財產 元,其中;國家資產 ,流動資金____________元。租給承租人的自主經營。

第十條 租金定為 元,為____年繳納。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租金於應交年度的年後30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 出租人為了本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為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於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 本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 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本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後,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夥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為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廠經營管理有機構設定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廠納稅後剩餘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7.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並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待遇和公費醫療待遇。

9.承租人對租賃的裝置中閒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後的舊裝置,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條 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近期如數繳納租金。

3.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裝置的完好,按照裝置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裝置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淨值不減少。

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裝置進行財產保險。

4.承租人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尊重職工的民主權利,向職工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承租人要支援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的工作,解決所需人員的工資及必要的活動經費和活動場所。

5.承租人必須保障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應當有價值 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 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方向。

4.對本廠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5.對本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6.有權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 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不得平調本廠的裝置和特資

4.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 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由於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前30日,承租人將本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稽核,出租人會同財政、稅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稽核,稽核無誤後,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後,承租人可以離職。

第二十六條 租賃期滿後,本廠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八條 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並按每日萬分之____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九條 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

合夥承租的合夥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十條 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並支付缺少數量價值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 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並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承租代表人發生意外事故,由合夥人根據合夥協議另行推選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條 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出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經營協議推薦5

租賃單位_____

經過租賃經營指導小組和答辯委員會的答辯審查,___(以下簡稱甲方)決定將____租賃給___(以下簡稱乙方)個人經營,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租賃期為__年,即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為_____廠長,具有法人代表資格。

3.乙方需請兩名保證人,共同以個人財產作為抵押,其中乙方為____元,保證人共為2258元。乙方及保證人用以抵押的個人財產經甲方和公證處共同調查並登記造冊後,在租賃期內不得轉移或變賣。

4.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_____擁有完全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包括機構設定、人員配備、行政幹部任免、規章制度的制定,以及分配形式、生產經營方式的確定等。

(2)依法有權從事多種經營並決定其經營方向。

(3)有權按照有關政策和規定對職工進行表彰、獎勵和處分、辭退等獎懲處理。

(4)有權按政策規定招收租賃期內有關的臨時合同工。

(5)必須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令和法規;接受主管部門的領導和綜合部門的指導、監督;自覺接受企業黨組織和職代會的監督,保證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和合法權益;定期向職代會彙報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6)對企業的財產、必須進行社會保險;要按國家規定標準提取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維修和更新裝置、房產。合同履行期滿,要按固定資產清單如數返還,並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____%以上。

(7)按規定交納個人所得稅。

5.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

(2)甲方應積極支援乙方行使正當職權,幫助、指導乙方依法管理和經營企業。

6.租賃經營的分配:

(1)_______應照章納稅,並按規定繳納能源交通基金。

(2)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基數租金____元,當____鋼球廠年實現利潤大於租賃的基數利潤時,以下形式確定數額繳納租金:基數利潤×利率=基數租金_____×_____=_____元

租賃年度實現利潤

租金=基數租金=-----------

租賃基數利潤

當_____年實現利潤小於租賃基數利潤時,按規定的基數租金1100元繳納,不足部分由承租人和保證人用個人資產抵補。

(3)甲方收到租金後,應按有關規定全部返給____作為企業留利。

(4)乙方對本企業的留利必須合理使用,百分之四十作為企業發展基金,百分之六十作為福利基金。

(5)______的盈利,按規定交納所得稅後,按稅後利潤提____%作為乙方個人收入,乙方從租賃收入中除按規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外,每年應提留___%作為風險基金;乙方每年從個人收入中扣除租金、風險基金後,其餘全部為自己個人所得,對保證人的獲利額,由乙方與保證人議定並從乙方個人所得中分給。

(6)租賃期間停發乙方的工資和獎金(保留原工資級別,如遇調整工資,可按規定給予調整級,但不發薪金)乙方可按每月預支生活費用,數額可略高於其原來工資和資金之和,但最高不得超過原工資和與獎金之和的二倍。

(7)乙方提留的風險基金應存入______,並按銀行存款利率計息,存入企業期間可用於生產經營,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後由乙方全部(含利息)提走。

(8)_____的租賃年度實現利潤,除按規定交納所得稅、租金及支付乙方個人收入外,其餘部分為企業留利基金,核定____基數留利基金為______萬元,租賃期間企業留利基金應逐年增長,如達不到基數留利基金____萬元時,乙方應用私人財產賠償減少額的____%。

7.甲乙雙方對_____要遵守如下經濟政策:

(1)按集體企業管理,並按集體企業徵收工商所得稅和獎金稅。

(2)以企業_____年工資總額____萬元,產品銷售收入____萬元(即百元銷售收入的工資含量____元)為基數,各租賃年內職工工資總額隨銷售收入的增減而浮動,只要人均利潤、上交利稅和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高於工資增長幅度,允許職工工資(含獎金,計件超額工資)據實列支,計入成本,因國家統一調整職工工資而需增加的工資總額另行增補。

(3)用自有資金進行技術改造,專案投產後的新增利潤一年內由企業留用,經財稅部門批准還可適當延長留用期;用貸款進行技術改造,允許用新增利潤稅前還款,還貸後,企業可按核定的比例提留福利基金。將自有資金與貸款合併使用所獲得的新增利潤,按自有資金所佔比例提留給企業,繼續用於技術改造。

(4)以前年度應該歸還的技術貸款,在租賃期內逐年歸還,因歸還技術貸款而減少的利潤允許提取福利基金,由於歸貸而減少的利潤均不影響乙方的提成基數,其資金來源應由增提的福利基金支付。

(5)因生產經營需要對房屋進行改造,只要投資額和麵積沒有超過國家有關規定,免徵建築稅。

(6)乙方除交納租金外,不再交納承包費。

8.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非法干預對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2)乙方若不能按本合同規定如期如數繳納租金,其不足部分由乙方和保證人用個人的抵押財產抵補。抵補原則為:①先乙方後保證人;②據低補數額需要,對保證人按登記財產賠盡為止;③要保證乙方個人及家庭必需的生活費;④抵補不夠部分由乙方同甲方簽訂債務合同,經公證處公證生效。

9.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均不得隨意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

(2)因國家政策的變化或自然災害的影響,致使租賃經營無法按本合同規定執行時,甲乙雙方均有權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

(3)因乙方違反合同規定或其它原因損害了甲方的利益,或因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嚴重干擾乙方生產經營自主權,致使乙方無法自主經營,合法收入得不到保證,甲乙任何一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4)如乙方發生意外而無力執行合同時,甲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

(5)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由甲乙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並經公證處認可方為有效。若雙方達不成協議,經公證處調解無效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判決。

10.本合同需由甲乙雙方及保證人簽字,並需經公證處公證後方可生效。

11.本合同公證費用由_____支付。

1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隨時協商解決。

13.本合同正本六份,甲乙雙方及保證人和公證處各一份;副本九份,報市經委、市體改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審計局、市勞動局、市工商銀行、_____區稅務局、人行____辦各一份備案。

甲方:_______

甲方代表人:______

乙方:_______

保證人: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租賃經營協議推薦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酒店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租賃給乙方的酒店位於

2.酒店面積共約 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

3.該酒店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詳見協議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協議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租賃期滿交還給甲方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該酒店租賃期限共五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酒店,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賃,則必須在租賃期滿3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協議。

3.酒店交付日期:

第三條 租金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五百萬元;其餘年度的租金為六百萬元。

2.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第一年租金:在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支付甲方五十萬元定金,在甲方將酒店正式交付乙方時乙方支付甲方一百五十萬元,第一年剩餘三百萬租金乙方在接收酒店後三個月內付清;

其餘年度租金由乙方按年一次性提前支付,在上一年租賃期屆滿前二個月付清下一年全年租金。

乙方如未按上述約定期限支付租金超出10日,本協議自動解除,乙方應立即主動將酒店交回甲方並承擔違約責任,否則甲方有權強制收回酒店。

第四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_______元,作為本協議履約保證金和賓館全部設施、裝置押金。

乙方應按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並承擔每年因房產租賃所產生的稅費;包括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地方教育費附加、水利基金、所得稅、土地使用稅等。

乙方自行承擔因使用房屋所發生的水、電、氣、有線電視、通訊、供暖、排汙等與酒店經營相關的費用。乙方負責該酒店的整體管理並承擔所有相關費用。

承租酒店由乙方自身經營,自負盈虧。在乙方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乃至糾紛、訴訟等一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酒店及設施、裝置的維修、維護

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保證該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所屬硬體設施的維修、維護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2.對乙方自行增加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3.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租賃的房屋及其附屬硬體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者經濟賠償。

4.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裝置,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第六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協議

1.本協議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在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讓該酒店。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遷變動酒店結構。

(3)損壞承包的酒店設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應用於酒店經營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酒店進行非法活動。

(6)逾期10日未交納租金或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3.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協議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協議。

第七條 賓館的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乙方應保證租賃期間酒店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處於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設施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3.乙方應於租賃期滿後,將酒店及附屬裝置、設施如數交還給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的酒店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對未經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協議,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房產交付前,如甲方毀約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如乙方毀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2.在租賃期間,乙方有第六條第2款的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收回

酒店,並且乙方應按照協議總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在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應按協議總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承包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酒店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涉及賓館經營所需辦理的證件由甲方辦理

2.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租賃經營協議推薦7

甲方(租賃方)

乙方(承租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所有的原酒吧,租賃給乙方經營,達成如下一致意見,並訂立此合同。

一、甲方所有的的原酒吧,位於市號,營業面積餘平方米,含。

二、租賃期限為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合同期滿後,雙方有意續約,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三、酒吧租賃金額為每月萬元人民幣。

酒吧的房租、水電、稅金、員工工資等其他經營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理。

簽訂本合同時,乙方預付兩個月租賃金(萬元人民幣)給甲方作為合同保證金。

酒吧租賃金及房租按月支付(房租按照甲方之前與相關房東簽訂的租賃合同約定的房租金額計算),每月1日前由乙方交納給甲方。

四、合同簽訂前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自行釐清,與乙方無關。

合同簽訂後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理,與甲方無關。

酒吧的產權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酒吧名義借貸、抵押、擔保;不得轉讓、轉包、轉租。

五、合同簽訂後,雙方應參與交接並備案。

酒吧裝修及裝置設施,甲方按現狀交付乙方使用,如乙方因經營需做必要的變動,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並書面備案。

乙方應妥善使用和維護酒吧相關財產及裝置設施,如有損壞的,甲方追究賠償。

六、酒吧經營所需相關證照,由乙方申請辦理,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乙方必須守法經營,注重安全生產。

如乙方經營中違發亂紀及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所導致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甲方不承擔相關法律及經濟責任,並有權終止合同,對甲方財產造成損失的,甲方追究賠償。

七、乙方應照章納稅,按時繳納各項費用,甲方有權監督。

如有拖欠或逾期未交相關費用滿30天,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賠償。

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如乙方經營虧損等原因造成的債務由乙方自行處置,與甲方無關。

八、雙方如有違約,另一方可追究賠償。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終止的,雙方協商結算,互不追究賠償。

九、合同未盡事宜或雙方在履行合同中有爭議的,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並乙方繳納合同相關費用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經營協議推薦8

出租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職務:

承租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職務:

身份證號: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雙方就租賃房屋從事經營事宜經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1.租賃房屋

1.1甲方將合法擁有的座落於▁▁▁▁▁▁▁▁▁▁▁▁▁▁▁▁▁▁▁▁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1.2租賃房屋▁▁▁▁▁▁平方米。

1.3租賃房屋的裝修、裝置設施狀況及同時交付乙方使用的其他裝置設施,由雙方在合同附件一中加以列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附件一作為甲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交還租賃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1.4乙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租賃用途。乙方使用租賃房屋不得超出乙方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

2.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

2.2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免租期,免租期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免租期供乙方用於裝修,免租期內乙方無需承擔租金,但於此期間發生的乙方施工實耗水、電費用及物管費用由乙方承擔。

2.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租賃房屋,乙方應按約定歸還,乙方如需繼續承租的,應最晚於租賃期滿前▁▁▁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雙方未簽訂新的書面租賃合同的,乙方應在租賃期滿時騰空並向甲方交付租賃房屋。

3.租金及保證金

3.1本合同實行先付租金後使用原則,租金實行支付制,租金標準為▁▁▁▁▁▁▁▁▁▁▁▁▁▁▁▁▁▁▁▁▁▁▁▁▁▁▁▁▁▁租金支付方式為租金的支付時間為:首期租金應於▁▁▁▁▁▁日前支付,其後每期租金於▁▁▁▁▁▁日前支付。

3.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按照約定使用租賃房屋的保證。

3.3租賃期間,乙方如未按約定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或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致使甲方受到損失,甲方有權自行扣留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以抵付損失,並保留繼續索賠的權利。

3.4在乙方按約定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下,合同期滿,乙方不再續租,且按附件一向甲方交付租賃房屋及裝置設施並結清相關費用後,甲方在▁▁個工作日之內向乙方退回剩餘保證金。

4.其他費用

4.1租賃期間,乙方使用租賃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在收到甲方繳款通知單後三日內支付。

4.2租賃期間,租賃房屋每日每平方米物業管理費為▁▁▁元,乙方應按繳納物業管理費,免租期物業管理費應於▁▁▁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其餘租賃期間的物業管理費與租金同時支付,支付方式、時間同3.1條租金支付時間、方式。

4.3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但不得破壞租賃房屋結構,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對其裝修不作任何補償。

4.4乙方應承擔其他由相關部門徵收的與使用租賃房屋有關的費用。

5.房屋交付

5.1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首期租金、物業管理費及保證金後▁▁日內向乙方交付租賃房屋。交付時,雙方應派代表持合法授權委託書按附件一進行交接,並簽署房屋交付確認書,予以確認。

乙方簽署確認書或實際佔有租賃房屋即視為甲方交付符合合同約定的租賃房屋。確認書籤署之日或乙方實際佔有租賃房屋為租賃房屋正式交付之日。

6.轉租和歸還

6.1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轉租。

如果擅自全部或部分轉租,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不再退還已繳納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和保證金,並有權解除合同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6.2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後▁▁▁日內按附件一將租賃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裝置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費用或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有權拆除及取回乙方所有的裝修、裝飾之部分或全部,但乙方不得故意損害或拆除租賃房屋本身之結構體及甲方提供的裝置設施,乙方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後▁▁▁日內未拆除或取回之物品,視為乙方放棄遺留物之所有權,悉歸甲方所有任其處理。

6.3即使有上述6.2條規定,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後,對於乙方的裝修、裝飾,甲方仍然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拆除,以使租賃房屋處於良好、適租狀態。對於乙方拒絕拆除的,甲方可不經通知乙方代為拆除,由此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從乙方繳納的保證金中自行扣除。

6.4租賃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該租賃房屋,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權如期滿後不再出租,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日期搬遷騰空,否則由此造成一切費用及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7.甲方保證及責任

7.1保證擁有完全的資格和權利將租賃房屋按本合同之約定租賃給乙方。

7.2甲方應對租賃房屋及其提供的消防、配電設施進行定期維修保養,以保證租賃房屋及設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並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甲方對租賃房屋及設施的定期維修保養應事先通知乙方,乙方應予協助配合並提供相應的便利。

8.乙方保證及責任

8.1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屋用於本合同約定外的其他用途,乙方保證其在租賃房屋內的一切商業活動符合一切法律、法規的規定。

8.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及其他根據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的費用。

8.3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租賃房屋及甲方提供的各項設施裝置,防止不正常損壞。因乙方使用不當,致使租賃房屋或設施裝置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甲方可代為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8.4由於乙方施工或使用對租賃房屋及裝置設施造成損壞,或由於乙方或乙方僱員、客戶行為失職或疏忽,而使甲方人員或財產受到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時,乙方應對甲方負有完全的責任並賠償甲方遭受的全部損失。

8.5乙方可根據租賃用途對租賃房屋內部佈局進行設計和裝修。該設計和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但乙方進行裝修或改擴建不得改變租賃房屋基本結構。

8.6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任何對第三方的包括但不限於侵權責任、違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如甲方被要求承擔相關責任,甲方在賠償後有權向乙方追償。

9.合同的解除

9.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提前解除本合同。

9.2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租賃房屋不能正常使用,則甲方應儘快修復或重建。在租賃房屋修復期間,乙方免交租金及物業管理費,待租賃房屋恢復使用後繼續計算租金和物業管理費用,合同有效期也相應向後順延。

9.3若發生甲方不可預見的市政規劃、土地徵用等事件致租賃房屋無法出租經營,則甲方應自收到相關通知後及時告知乙方。

雙方應按實際租用天數,即時結清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且甲方不承擔乙方任何損失。

9.4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選擇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其遭受的一切損失:

9.4.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及其他本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超過兩個月或▁▁▁▁元時

9.4.2乙方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租賃用途的

9.4.3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的

9.4.4乙方擅自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拆改結構的

9.4.5乙方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9.5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選擇提前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其遭受的一切實際損失:

9.5.1甲方違反其保證、責任或違反本合同的其他約定,在乙方通知的補救期內又未及時補救,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對外營業或使乙方的合同權益受到實質的損害。

乙方根據上述情形提前終止合同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搬遷騰空交回該房屋並結算相關費用後應及時退還乙方剩餘的款項,租金照實計算乙方亦可選擇不予解除合同,但乙方仍有權要求甲方賠償其遭受的實際損失。

10.違約責任

10.1甲方未能按時向乙方交付租賃房屋時,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每月租金之▁▁▁的違約金,但因乙方原因致使遲延交付除外。

10.2乙方拖欠租金及其他本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滯納租金或費用之▁▁▁的違約金。

10.3租賃期限屆滿或本合同提前終止時,若乙方未能將租賃房屋按附件一交給甲方,乙方除按實際使用天數雙倍支付租金及承擔本合同約定乙方承擔費用外,還應承擔▁▁▁元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另行賠償。

10.4租賃期內若乙方擅自退租,乙方應按年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所預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保證金甲方可不予退還。

10.5除上述各項規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違約行為,均應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後7天內予以更正,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賠的權利。

10.6本合同項下違約責任或賠償責任可以累加適用。

11.不可抗力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所負的本合同義務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期間可暫停履行,並且應按暫停時期自動延長,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12.其他約定

12.1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蓋章或簽字,並經雙方加蓋公司印章後生效。

如該租賃行為需經雙方主管部門審批,該合同應在通過審批程式後生效。

12.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簽署:簽署:

日期:日期:

租賃經營協議推薦9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賃商鋪一事,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租賃範圍:

一、甲方將坐落在 商鋪租賃給乙方經營。

二、租賃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承租,應在租賃期到期前30天與甲方協商。雙方另行協商簽定續租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三、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轉租,不得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

租金及保證金:

四、甲、乙雙方議定上述 棟 層 號的商鋪,第一年租金每月¥ 元(大寫: 元整)。從第二年( 年 月 日)起,租金按,從第三年( 年 月 日)起,租金按 。

五、從 年 月 日起開始計算租金。

六、第一年租金按每 年繳納一次,第一期的租金合計¥ 元(大寫:人民 元整),乙方需在簽訂合同當日交付。從第二年起,租金每 年交付一次。

七、乙方須在每期租期到期前15日內支付下一期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當期應付租金金額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收取滯納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或滯納金達到7天以上的(含7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如乙方逾期交租金或滯納金達到15天以上(含15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收回租賃商鋪;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條承擔違約責任。

八、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交付給甲方保證金¥ 元,(大寫: 元整)。合同到期之日後30日內經確認乙方無違約行為並結清相關費用後,甲方無息全額退還保證金給乙方,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則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條承擔違約責任。

九、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足額交納保證金和首期租金之日起合同方才生效。

十、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如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則另一方有權書面提請對方在規定時間內改正。因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如果一方嚴重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5個工作日以上時間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如果甲方嚴重違約,乙方可要求甲方雙倍退還乙方保證金;如果乙方嚴重違約,甲方不退還乙方保證金,並有權清退乙方出場。

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和不可預見性因素(如政府政策,水電氣部門停水、停電、停氣或不可抗自然災害等)而使承租的商鋪無法經營,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一、合同的變更、終止

1、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進行變更,以補充協議形式確認後方可執行。

2、甲、乙雙方中的一方如欲在租賃期內終止本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過雙方的協商後,才能終止;否則視為單方毀約,並按本合同第十條承擔違約責任。

3、雙方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相關約定:

1、簽定本合同後,乙方應及時繳納水費、電費、氣費、有線電視收視費及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如不及時繳納上述相關費用,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承擔。乙方的裝修及修繕,甲方概不負責。如乙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2、乙方在租賃期間,應自覺愛護該住房的相關設施及裝置。在租賃期間,乙方引致租賃物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租賃物內傢俬、家電裝置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內外玻璃門窗等易碎或易耗件,租賃期間如有任何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但正常磨損除外。

3、乙方應在租賃期屆滿前十日內清償其所欠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的各種費用,租賃期滿,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內的全部無損壞裝置、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若因其它原因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撤出住房的應參照該款規定執行。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商議,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經辦人: 經辦人:

月日 月日

租賃經營協議推薦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為避免糾紛,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甲方將一輛計程車租賃給乙方經營,為明確雙方責任特制定以下內容:

一、租車時,乙方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從業資格證、駕駛證及其租賃押金。

二、租賃期限______年。租金每月_____元 整,押金__________元整,甲方在乙方付押金與租金後,交付乙方車輛,租金自簽訂之日起每3個月一交。

三、車輛在簽定合同之日起_____日內 車輛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簽定合同日後車輛所有維修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四、乙方在正常經營的情況下,不得退車,如要求退車,甲方扣除乙方所交違約押金50%做賠償費,乙方在合同期滿後,車交還甲方時,車輛完好無損,原樣送回。保持乙方接車時的原狀,一個月後支隊查無違章,甲方退還乙方押金。

五、租賃期限內車輛所有權歸甲方,乙方租賃甲方車輛不得轉包他人或轉讓,乙方不得利用承租車輛非法營運、中途違約或抵押,如有不規行為所產生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收回車輛,扣除全部租賃押金,終止合同,並可依據協議和有關條文在當地法院對乙方進行起訴,要求乙方賠償相關損失。

六、租賃期限內,租賃車輛發生被盜、被劫、被扣、交通事故、闖紅燈、人員傷亡、車輛維修、車輛手續丟失、一切意外事故等糾紛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不得以此為由,拖延和少交納租賃費用。

七、此車只許在本市內營運,手續費用齊全,公司開例會,衛生檢查等其它事由乙方負責,如不服從公司管理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擔。

八、國家發放的油補貼、車輛的所有補貼都與乙方無關。

九、在合同期限內,車輛的正常保養及維修、換機油、大修等都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十、每年的車輛年檢、計價器、營運證、公司管理費及經營權使用費等一切費用都由乙方承擔。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經營協議推薦1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承 租 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 ________市 ________區________號門面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築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房間內有 :消防設施及供配電等裝置.上述裝置的執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五,租賃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計為________元(人民幣).

七,每一個租賃年度按月計算.

八,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收費,每月10日前交上月電費(甲方出示供電局收費發票)其它費用,雙方協商補充 本條款內.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九,甲方

(一)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並負責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 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三) 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係,併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四) 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並經常檢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設除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由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賠償.

(五) 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次引進同類(飾品)商戶.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 元人民幣經濟損失費,並清除該商戶.

(六) 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規定,並向乙方提供管轄區防火部門出具的電,火檢合格證書影印件.

(七)上述裝置,設施出現問題甲方應及時修復或更換,如甲方不能及時實施,乙方有權代為修復或更換,費用(以發票為準)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

(二)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三)按合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

十一,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 元人民幣為定金,在正式入住後五日內將第一月的租金__元人民幣付給甲方.

十二,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採用銀行 ,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第六條 房屋裝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係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房屋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第七條 續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十六,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八條 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十八,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內書面答覆對方,在十天內得不到答覆視同同意,最後達成補充協議.

十九,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二十,乙方營業時間根據顧客需要可適當調整.

第九條 違約

二十一,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乙方已交納定金後,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裝置,屬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終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應付款項屬 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項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

的違約金.超過60日甲方有權採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 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二十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後,乙方交付定金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二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一,甲,乙雙方需提供的檔案作為本合同的 .

三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一條 其他

三十三,本合同正文共五頁,隨本合同共六個 :

附1 :甲方有效房產證明覆印件

附2 :用電及防火安全合格證影印件

附3 :甲方營業執照影印件

附4 :乙方營業執照影印件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字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