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廠勞動合同滿足哪些條件才有效
一、加工廠勞動合同滿足哪些條件才有效?
1、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具備主體資格。
作為用人單位一方必須是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國家機關、 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等組織;作為勞動者一方,必須年滿十六週歲、具有勞動能力的公民。
2、 勞動合同的內容和形式必須合法。 如法律規定, 年滿十六週歲未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工, 不得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如果用人單位與未成年工訂立勞動合同的內容是從事上述工作, 勞動合同也是無效的。
3、勞動合同需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訂立。 訂立勞動合同的雙方必須意思表示真實,任何一方採用欺詐、脅迫等手段與另一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是無效的。
二、勞動合同應該怎麼寫?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單位負責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常住戶口地址: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准,同意招用乙方到本企業工作,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經雙方自願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 生產(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_________,併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_______,保健食品費:_________.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依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週_____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_____小時制,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_________小時。確需超過,須經乙方及企業工會同意方能安排加班。
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為每月(日)_________元。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為_________元,休息日為_________元,平日為_________元;夜間工作的,每晚(班)發給乙方夜餐費用_________元;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乙方勞動貢獻定為每月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發給_________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用。甲方每月_________號定期足額發放工資。如超過規定日期,從第6日起計算拖欠的天數,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資額的1%支付給乙方賠償金。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給予對方經濟補償。
第九條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15日內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在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 本合同條款現國家和省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有牴觸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第十一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鑑證機關保留一份。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廠在跟員工建立了勞動關係以後,應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可是,如果勞動合同不符合法定要求,即便籤了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或用人單位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對員工和勞動者都具有約束力,雙方都應該按照勞動合同履行應盡義務。
-
公司籤合同不給我一份,能告公司嗎?
律師解析:可以。依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
-
我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有賠償金嗎
律師解答:沒有。律師解析:勞動者主動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一般沒有賠償金;1.如果是公司違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才可以依法獲得賠償金。2.如果勞動者因單位嚴重侵犯其合法權益而與單位解約的,則可以依法獲得經濟補償金。法律依據:《中華人...
-
勞動合同最短籤幾個月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沒有最低期限的限制,但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勞動合同分為...
-
合同到期後,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打招呼嗎
律師解答: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打招呼。律師解析: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打招呼。1、勞動者要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2、在合同到期前,用人單位應及時與勞動者協商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或離職手續;3、要辭職,最好是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再解除勞動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