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公司之後還能入職嗎?
離開公司之後還能入職嗎?
我國《勞動合同法》沒有對此作出限制性的規定,也不會作出這方面的規定——因為我國有關勞動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是鼓勵充分就業。具體法條規定如下: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第八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發生勞動爭議企業如何舉證
當前人民法院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主要分為五種型別:
1、因用人單位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主動離職所發生的勞動糾紛;
2、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規定所發生的待遇糾紛;
3、因用人單位給予職工行政警告、記過、留用察看、職工不服所引起的管理糾紛;
4、因履行勞動合同涉及合同效力的確認、合同的變更、履行、終止以及因對勞動合同的理解發生爭議或因一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勞動合同所發生的勞動合同糾紛;
5、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所處理的其他勞動爭議。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3月22日通過的《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3條規定:“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條作出了相應的規定:“在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因用人單位作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如果在原公司離職之後想要回到原來的公司進行工作那麼就需要和原來的公司重新簽署勞動合約,並且原公司會需要你提供現公司的離職證明,因為會涉及到相關的社會醫保和勞動法所規定的就職說明,而且沒有跟原來的單位解約的話,新公司是不會和員工簽署勞動合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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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職工沒有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我們國家的勞動法是特別側重於保護勞動者的一部法律。其中規定,只要有勞動關係,就要籤勞動合同。企業違法不履行他們應盡的義務,就要面臨著相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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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不滿半年辭退補償多少
律師解析:1、如果不滿半年被辭退賠償標準支付半個月工資待遇的標準來進行處理的。2、但如果涉及到用人單位強行辭退員工的,即員工沒有過錯時辭退的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如果員工自己違法導致自己被辭退則不需要賠償。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用人單位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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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僱孕婦只有2倍工資嗎
律師解答:解僱孕婦不是賠償2倍工資。律師解析:解僱孕婦不是賠償2倍工資。若懷孕女職工沒有法律規定的過錯行為,用人單位屬於違法解僱,要支付勞動者二倍經濟補償標準的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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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帽能證明勞動關係嗎?
律師解答:不能夠證明。律師解析:不能夠證明。工地上的生活用品,不能證明勞動關係,要證明存在勞動關係,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必須有工資表或考勤卡或者違章處罰等資料,只有這樣才能證明存在勞動關係,此外,如果需要你可以找工友來幫助你作證。法律依據:《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