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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了工傷,多長時間鑑定合適?

受了工傷,多長時間鑑定合適?

工傷鑑定是確定職工傷殘等級的一項程式,職工在進行一段時間的醫療以後,就需要到相關部門申請工傷鑑定。在法律規定的傷殘鑑定期限內完成鑑定才能進行後續的賠償工作。下面,本站小編為您介紹工傷鑑定時間的規定。

一、工傷多長時間鑑定合適

醫療期滿必須鑑定。條例第13條規定:“職工在工傷醫療期內治癒,或者傷情處於相對穩定狀態,或者醫療期滿仍不能工作的,應當進行勞動鑑定。”在這3種情況下進行鑑定,最重要的是執行醫療期。

工傷醫療期是政策上規定治療、停工休息併發給工傷津貼的期限。這並非需要治療而終止治療,超過醫療期仍需治療時還是要報銷醫療費的。目前規定工傷醫療期為1個月至24個月,最長為36個月

醫療期滿評殘是為了轉發傷殘待遇,停發較高的工傷津貼,有利於保障職工和企業雙方利益,避免“小傷大養”造成的浪費和損失。

二、工傷鑑定的程式

1.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後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

2.鑑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如:病歷、出院證明、CT片、化驗單、心電圖等相關診斷材料及《職工傷病殘勞動鑑定審批表》於每週一、二、三、五來做鑑定。

3.鑑定辦對鑑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後,交納200元鑑定費。如材料不全,由我辦出據委託診斷後,再來鑑定。

4.鑑定辦於每週四定期召開鑑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並予以公佈。

5.自鑑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後,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鑑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三、工傷鑑定需要多少錢

根據《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受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所需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由於所在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也未為受傷職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個人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所墊付的鑑定費可要求用人單位核銷。收費標準為省級每人次200元;市級180元;縣級150元。

《工傷保險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工傷鑑定費由勞動部門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各地的收費標準不同,一般是400元---800元。

職工在醫療期滿以後,就需要及時的進行工傷鑑定。如果職工一直拖延鑑定,那麼對於職工主張傷殘賠償也是很不利的。關於工傷鑑定的其他內容你需要了解的,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獲得解答,我們會竭誠為您服務。

標籤:工傷 多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