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遺囑公證流程怎麼走
遺囑人為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應當辦理房產遺囑公證。 房產遺囑公證由遺囑人住所地或者遺囑行為發生地公證處管轄。
遺囑人申辦遺囑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 遺囑人親自到公證處有困難的,可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請求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指派公證人員到其住所或者臨時處所辦理。
申辦房產遺囑公證,遺囑人應當填寫公證申請表,並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身份證件;
(二)遺囑涉及的不動產、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產權憑證的財產的產權證明;
(三)公證人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遺囑人申辦遺囑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
遺囑人親自到公證處有困難的,可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請求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指派公證人員到其住所或者臨時處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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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更改遺囑是否有效
無效。《繼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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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財產如何繼承
“再婚家庭財產如何繼承”:夫妻再婚後取得的財產如無約定則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一方去世,則應當將一方的份額先析產,然後再由繼承人繼承。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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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遺產反悔的期限多長
一般是不可以反悔的,也就沒有期限。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49條同時規定:“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應當在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作出。遺產分割後表示放棄的不再是繼承權,而是所有權。”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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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經解除關係的養女有繼承權嗎
已經解除收養關係的養女,即已解除法律擬製的血親關係,故不再享有繼承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十九條收養關係解除後,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即行消除,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