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析產訴訟程式怎麼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20條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未從家庭共同財產中析出,一方要求析產的,可先就離婚和已查清的財產問題進行處理,對一時確實難以查清的財產的分割問題可告知當事人另案處理;或者中止離婚訴訟,待析產案件審結後再恢復離婚訴訟。”
也就說,在離婚訴訟中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還沒有從家庭共同財產中析出的話,接下來程式該怎麼走可以有兩種做法,一種是先不分割這部分沒有析出的夫妻共同財產,先處理離婚問題和能夠查清和分割的其它財產,等到析出後當事人可以再起訴解決。另一種是,先中止離婚訴訟,先進行當事人提出的要求將夫妻共同財產從家庭共同財產中析出的析產訴訟,析出後再繼續處理離婚訴訟,解決離婚問題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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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一方有過錯可以請求賠償嗎
可以的。離婚過錯方賠償包括兩部分: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由於我國對精神損害賠償沒有明確的標準,因此離婚過錯損害賠償的金額目前司法界尚無定論,但可以參考以下幾個方面因素:1、過錯方的過錯程度;2、無過錯方所受到的現實損害;3、過錯方與無過錯方的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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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如果有孩子要怎樣離
協議、訴訟,在其中約定或判決孩子由誰撫養,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孩子撫養權歸屬以有利於孩子成長為原則,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兩週歲以下一般有女方撫養,兩週歲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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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離嗎
法院判斷是否准予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暴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感情不合分居滿兩年;其他。“應該”的標準由法官掌握,法官往往更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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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後財產分割後悔了怎麼辦
協議離婚後的一年內可以向法院起訴,如果無欺詐脅迫行為,一般會被法院駁回。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