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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施工合同可以不備案麼

一、建築施工合同可以不備案麼?

建築施工合同可以不備案麼

建築施工合同可以不備案,施工合同備案已經取消。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第四十六條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檔案和中標人的投標檔案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中標人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的,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並取消其中標資格,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額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沒有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應當對招標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招標人無正當理由不與中標人簽訂合同,給中標人造成損失的,招標人應當給予賠償。

第四十七條 招標檔案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擔保的,中標人應當提交。招標人應當同時向中標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

二、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書注意事項有哪些?

(l)施工合同的訂立條件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主體一般只能是法人。

(2)施工合同訂立的原則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訂立應遵循以下原則:

l)遵守法律、法規、國家計劃、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2)平等、自願原則。

3)公平、誠實信用原則。

(3)施工合同訂立的形式與程式

l)施工合同訂立的形式。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並參照標準合同文字簽訂。

2)施工合同的訂立程式。民法典把訂合同的過程分解為要約與承諾兩個環節。

三、工程施工合同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1、工程範圍。

2、建設工期。

3、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一項整體的建設工程,往往由許多的中間工程組成,中間工程的完工時間,影響著後續工程的開工,制約著整個工程的順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對中間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作明確約定。

4、工程質量。

5、工程造價。工程造價因採用不同的定額計算方法,會產生巨大的價款差額。在以招標投標方式簽訂的合同中,應以中標時確定的金額為準;如按初步設計總概算投資包乾時,應以經審批的概算投資中與承包內容相應部分的投資(包括相應的不可預見費)為工程價款;如按施工圖預算包乾,則應以審查後的施工圖總預算或綜合預算為準。在建築、安裝合同中,能準確確定工程價款的,需予明確規定。如在合同簽訂當時尚不能準確計算出工程價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圖預算加現場簽證和按時結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確規定工程價款的計算原則,具體約定執行的定額、計算標準,以及工程價款的審定方式等。

6、技術資料交付時間。工程的技術資料,如勘察、設計資料等,是進行建築施工的依據和基礎,發包方必須將工程的有關技術資料全面、客觀、及時地交付給施工人,才能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

7、材料和裝置的供應責任。

8、撥款和結算。施工合同中,工程價款的結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採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在一項建築安裝合同中,採用何種方式進行結算,需雙方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協商,並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對於工程款的撥付,需根據付款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確定,具體有如下四項: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款;保修扣留金。

9、竣工驗收。對建設工程的驗收方法、程式和標準,國家制定了相應的行政法規予以規範。

10、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施工工程在辦理移交驗收手續後,在規定的期限內,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缺陷,要由施工單位負責維修、更換。國家對建築工程的質量保證期限一般都有明確要求。

11、相互協作條款。施工合同與勘察、設計合同一樣,不僅需要當事人各自積極履行義務,還需要當事人相互協作,協助對方履行義務,如在施工過程中及時提交相關技術資料、通 報工程情況,在完工時,及時檢查驗收等。

過去的施工合同備案是強制性的,但現在不是,住建部針對施工合同備案制度的調整是面向全國的,所以,地方政府部門基本上也都取消了施工合同的備案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