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備案合同和施工合同的法院確定是哪裡?
一、施工備案合同和施工合同的法院確定是哪裡?
施工備案合同和施工合同的法院是施工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和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性質出發,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的管轄作出了規定:第二十四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以施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當適用特殊地域管轄,即《民事訴訟法》第23條規定的“因合同糾紛提起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又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屬於特殊的承攬合同,承攬合同的合同履行為“加工行為地”,所以進一步規定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履行地為“施工行為地”。
二、施工合同有哪些主要內容?
施工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當事人身份資訊、專案名稱;
2、工程概況、合同工期、質量標準、簽約合同價和合同價格形式等;
3、合同當事人基本的權利義務;
4、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方法條款。
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施工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了施工人和發包人的個人資訊;施工的範圍和時間;施工合同的價款以及雙方當事人所需要承擔的違約責任等。如果是沒有合同標的的施工合同可以不用備案。
-
實際施工人的認定?
律師解析:實際施工人的認定條件有:(1)是無效合同的承包人。有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不存在實際施工人的說法,直接稱為施工人。(2)是違法承包人。它沒有取得相應建設工程施工資質,違反了我國《建築法》、《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相關規定。(3)它與發包人之...
-
建設施工合同無效的六種情形是什麼
一、建設施工合同無效的六種情形是什麼(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築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二)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鑑於沒有法定資質的單位或個人以掛靠、聯營、內部承包等形式...
-
我國轉租合同中建築面積不符算違約嗎?
一、我國轉租合同中建築面積不符算違約嗎?我國轉租合同中建築面積不符算違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五百八十五條【違約金】...
-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中,實際施工人怎麼認定
“實際施工人”是指依照法律規定被認定為無效的施工合同中實際完成工程建設的主體,包括施工企業、施工企業分支機構、工頭等法人、非法人團體、公民個人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條 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