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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已經離婚能不給撫養費嗎

夫妻已經離婚能不給撫養費嗎

一、離婚能不給撫養費嗎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在離婚子女撫養費的給付的問題上,需要綜合考慮以下三個方面的因素: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實際上是可以的,但有條件。正如上面所言,支付撫養費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但是父母也可能在特定情況下無力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如果此時強迫父母繼續支付孩子撫養費,則從道理和法律上都是說不通的。

二、拒絕支付撫養費可起訴義務人

1、生活中,如果應當支付撫養費的一方拒絕支付撫養費,或者乾脆聯絡不到本人,那麼這種情況是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逃避支付撫養費的一方的,未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有義務支付孩子成長過程中的撫養費。

2、未成年人在成長過程中,如果因學習、環境等改變不得不增加撫養費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增加撫養費。

三、成年後的撫養費追索

生活中會有這樣一種情況,子女在成年後才知道可以向未直接撫養的一方索要撫養費,那麼這種情況一般是不可以再追索撫養費的。

實際審判中,有些人認為撫養費的追索應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也就是說,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被侵權之日起三年內要提起訴訟申請,一旦過了訴訟時效,那麼就不可以再申請追索撫養費了。與生活實際情況聯絡起來就是,未成年人最少應在21歲之前就申請索要撫養費,這裡認為,自從未成年人成年之日起,就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因此適用三年的訴訟時效就是21歲。

雖說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義務,並不會因為父母離婚了而受到影響。但實踐中,離婚之時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沒有撫養權的一方也不用給孩子撫養費的情況也是比較常見的。要知道,如果這是經過雙方友好協商,並且就離婚後不給撫養費達成一致,且一方不給撫養費也不會對孩子不利。這其實也是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