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家怎麼立遺囑才有效
一、老人在家怎麼立遺囑才有效?
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立遺囑能力。
2、遺囑內容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3、遺囑處分的遺產只能是個人合法所有的財產,處分其他財產無效。
4、遺囑中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二、立遺囑的方式有哪些?
立遺囑的方式共有五種,分別為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
1、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2、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3、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4、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5、口頭遺囑是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的選擇,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之前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三、遺囑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1)指明遺產的範圍和名稱及其具體數量遺囑人應當對自己死後留下哪些財產作個交待,指明遺產的範圍、名稱和數量。
(2)指定人和受人遺囑人以立遺囑的方式,將自已的遺產遺留給人中的一人或數人。
(3)指明遺產的分配方法和份額遺囑人最好在遺囑中列出—個遺產清單,並說明遺產的名稱、數量及存放地點。
(4)指明對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的附加義務遺囑人可以在遺囑中對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附加義務,作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接受繼承或遺贈的前提條件。
(5)再指定繼承人再指定繼承人,是指遺囑人為防止指定繼承人放棄繼承、被剝奪繼承權或者先於遺囑人死亡等情形的發生,致使指定繼承人不能繼承時,而在遺囑中再指定有權繼承遺產的繼承人。
老人在家裡面可以選擇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等,但不管以哪種方法立遺囑,遺囑生效的基本條件都是一樣的,在此基礎上,不同方法立遺囑的還有一些其他的條件限制,比如代書遺囑是必須要有兩位以上見證人在場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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