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一般什麼行為算重婚罪
一、一般什麼行為算重婚罪
重婚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喜新厭舊,有的是出於貪圖享樂,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動機不影響重婚罪的成立。生活中對於重婚罪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分析: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如果沒有配偶一方確實不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則構成重婚罪。
二、不構成重婚罪的情形:在實踐中,重婚行為的情節和危害有輕重大小之分。根據本法第13條的規定,“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所以,有重婚行為,並不一定就構成重婚罪。只有情節較為嚴重,危害較大的重婚行為,才構成犯罪。根據立法精神和實踐經驗,下面兩種重婚行為不構成重婚罪:
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實踐中,由於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響,夫妻間虐待的現象時有發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婦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後,在外地又與他人結婚,由於這種重婚行為的動機是為了擺脫虐待,社會危害性明顯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論處。
2、因遭受災害外逃而與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災害在原籍無法生活而外流謀生的。一方知道對方還健在,有的甚至是雙方一同外流謀生,但迫於生計,而不得不在原夫妻關係存在的情況下又與他人結婚。這種重婚行為儘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會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論處。
重婚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但同時也觸犯了《刑法》。因此,對於重婚之人,除了要承擔民事方面的責任外,還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刑法》中的規定,犯重婚罪的一般是給予行為人拘役或者2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處罰。而在民事方面,可以與重婚之人離婚,同時主張離婚損害賠償。
-
婚姻當事人如果重婚不告就沒事嗎
一、婚姻當事人如重婚不告就沒事嗎一般情況下是的,因為重婚罪屬於自訴案件,當事人不告是不會處理的。但是,如果情節比較嚴重,影響很壞的,即使當事人不起訴,而由人民群眾、社會團體或有關部門提出控告,應由人民檢察機關審查決定是否構成重婚罪。如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向人...
-
同居期間女方流產男方要補償嗎
如果女方的流產行為是基於男方的故意傷害行為造成的,那男方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故意傷害,是犯罪行為,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同時因為其侵權行為造成女方的傷害,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如果不涉及傷害行為,發生性關係的男女雙方,如果均為自願,那麼對於未採取避孕措施而導...
-
重婚的判定辦法是什麼?
一、重婚的判定辦法是什麼?認定重婚,關鍵要看是否構成另一夫妻關係。依據有關司法解釋,重婚有兩種情況:1、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登記結婚;2、事實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視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1)有配偶的人與...
-
事實婚姻與非法同居怎樣界定
律師解析:法律上沒有非法同居的說法,沒有結婚就同居不是違法行為。事實婚姻是指男女雙方雖然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但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目前我國只承認1994年2月1日以前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構成事實婚姻。其他的沒有結婚就共同生活都算是未婚同居,或者生活中所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