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起結婚證再婚是不是重婚
一、沒有起結婚證再婚是不是重婚?
沒有結婚證跟別人再婚的也可能構成重婚罪,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重婚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型別: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二、無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現行《婚姻法》第十條第1款規定,“婚姻無效“的原因有: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未根據《婚姻法》到有關部門登記辦理手續的也視為無效婚姻。
三、結婚登記的條件
1、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
我國婚姻法第四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這一規定是婚姻自由原則的具體化,是結婚的必備的、首要條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這六個字,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首先,結婚必須雙方自願,而不是一廂情願,不許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其次,是本人自願,而不是依他人的意願為轉移,不許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辦;再次,是完全自願,而不是勉強同意,這就排除了一方或雙方半自願半包辦的情況。“不許任何一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是對“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的補充和強調。前面的規定是從正面的肯定,後面的規定是從反面加以限制。
2、必須達到法定婚齡。
我國婚姻法第五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以鼓勵。”
法定婚齡是指法律上規定的男女結婚的最低年齡。雙方或一方低於法定婚齡,不得結婚;達到或者高於法定婚齡後才允許結婚。這樣規定是有充分科學根據的,是完全符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它的基本精神是限制早婚,鼓勵晚婚、晚育。
3、必須符合一夫一妻制。
婚姻法在“結婚”一章中並未對一夫一妻製作專門規定,但在總則一章中已明確規定實行一夫一妻,禁止。因此在審查結婚申請時,必須嚴格掌握這個條件,認真核實。申請結婚必須是未婚者或者喪偶、離婚的人,避免發生重婚。
如果自己跟當事人也不是事實婚姻關係,只是以戀人的關係居住在一起的,這樣的話跟別人辦理結婚登記,不是再婚也不是重婚,而且婚姻關係也是受保護的。可是形成事實婚姻關係的狀態下,再跟別人辦理結婚登記的性質就不一樣了。
-
申請宣告婚姻無效能否反悔
申請婚姻無效後悔了不能撤回,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
-
被別人告重婚罪有效嗎?
一、被別人告重婚罪有效嗎?根據《刑事訴訟法》的司法解釋,重婚罪屬於“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得由被害人親自到法院起訴。另外,手裡得掌握有力證據,比如他們已有孩子,左鄰右舍都認為是夫妻,已經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證件或者辦理了假的結婚證件等等相關的...
-
女人犯重婚罪是指哪幾點?
律師解析:女人犯重婚罪是指,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但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實行上述行為。法律依據:《刑法》第二...
-
共同買房但是分手了房屋我想要但是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共同買房但是分手了,我又想要房屋的可以與其他共有人協商,可以協商的按照協議分割,不能協商的,應對該房產視為按份共有,即按之前的出資額進行房產的分割。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分別按照確定的份額對共有財產分享權利、分擔義務。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