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變成植物人可以要求離婚嗎
婚後可能一方身體上會出現什麼問題影響夫妻的正常生活,甚至還有因為出車禍而變成了植物人的情況。那要是實踐中,丈夫變成植物人了,此時妻子是否可以要求離婚解除婚姻關係呢?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一、丈夫變成植物人可以要求離婚嗎
法院判決准予離婚的主要依據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最高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者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的,且難以治癒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所以,如果丈夫變成植物人,無法再表達任何感情,在一起共同生活已難以相互履行夫妻義務,夫妻關係名存實亡。也就是說,你們婚姻的自然基礎已不復存在,夫妻感情已經破裂。
因此,你一旦提出離婚請求,法院會依法判決准予離婚的。當然,法院在判決准予離婚的同時,很可能判決你對丈夫承擔一定的繼續扶養義務。
二、訴訟離婚的條件是什麼?
按照法律規定,只要是辦理過結婚登記的合法夫妻,都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如果認為夫妻感情確實已經破裂,那麼就會准許夫妻離婚。因此,協議離婚不成,或者離婚達不成協議的話,夫妻可以選擇訴訟離婚。
離婚協議不成,又不想上訴,怎麼辦?
很多夫妻在協議離婚不成,或者離婚達不成協議的情況下,又不想訴訟離婚,那該怎麼辦?法律規定的離婚方式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夫妻離婚只能通過這兩種途徑辦理,如果夫妻一方面離婚達不成協議,另一方面又不想起訴離婚,那就無法離婚。
有一點可以肯定,那就是在丈夫變成植物人了之後,肯定是無法準確表達自己的意願,在這種情況下雖然允許妻子提出離婚,但卻不能辦理協議離婚,只能向法院起訴進行訴訟離婚,此時,已經變成了植物人的丈夫無法出庭,可以由其監護人代其出庭打離婚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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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自由是我國《民法典》(2021.1.1生效)確立的基本原則之一,其本質就在於維護婚姻當事人的自由意志。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離婚自由既包括夫妻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離
婚協議的情況,也包含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婚姻關係無法繼續維持的情況下,任何一方都有提起離婚訴訟的權利。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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