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想離婚我不想離怎麼辦
要是老婆想離婚我不想離怎麼辦,遇到這樣的情況,其實站在不同的角度具體的處理方式是不同的。而在一方不同意的情況下,自然不能協議離婚。在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之後,則需要滿足規定的情形,才會作出離婚判決。那這種情況下究竟該怎麼做呢?請一起在下文中瞭解詳情吧。
一、老婆想離婚我不想離怎麼辦
可以收集證據證明夫妻之間的感情是沒有完全破裂的,這樣不符合訴訟離婚的標準,那麼法官肯定就不會作出離婚判決。但由於訴訟離婚中需要進行調解,因此也可以爭取被調解和好,這樣就會以調解書的形式結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男女雙方離家多年想要離婚,有兩種選擇:
1、協議離婚,雙方回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登記離婚手續。
2、在一方居住地訴訟離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所以男女雙方都離開居住地要超過一年,應到被告經常居住地起訴。但是如果不知道對方經常居住地的,可以到被告原住所地起訴或申請宣告被告失蹤並起訴離婚。
-
婚後對方有嚴重疾病可以起訴離婚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婚後對方有嚴重疾病能起訴離婚。如果配偶在婚前就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
-
哪些情況下,法院可以判決離婚
律師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無效的,法院是會判決離婚的:(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
-
《民法典》懷孕被家暴會判離婚嗎
律師解析:懷孕被家暴可以和男方協議離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按照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
-
離婚案二審還需要開庭嗎
律師解析:大多數情況是需要的。離婚案二審有可能開庭,也有可能不開庭,因為有些夫妻在庭外達成了和解了,該案件就不需要繼續開庭審理案件。還有一種情況也是可以不用開庭的,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