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想離婚一方不同意怎麼辦
一、一方想離婚一方不同意怎麼辦
我國法律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1、法院調解
我國人民法院在審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件時,首先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法院判決
法院經過調解後發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並無和好可能時,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當事人離婚的判決。
在實踐中,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法院首先是進行調解,第一次訴訟一般是不判決離婚的,半年後當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離婚訴訟,一般在第二次判離的可能就大大增強了。
二、女方先提離婚有什麼風險
在很多離婚案件中,很多當事人認為誰先提出離婚,誰就會承擔不利的法律風險,特別是在進行財產分割時,可能會吃虧。事實上,並不是這樣的,離婚財產的分割與誰提出離婚之間並無直接關係。
大多時候,先提出離婚的一方往往會為了儘早解除婚姻關係,答應男方一些不合理的財產要求,但這並不是法律所規定的,只是離婚當事人雙方自己協商的結果。
在離婚財產分割上,無論是哪一方提出的離婚,原則都是一樣的:男女平等、照顧子女及女方利益、有利生活、方便生活。
現代年輕人大多不夠冷靜,閃婚閃離,好像把婚姻當做一日遊體驗一樣,態度過於草率,為了防止有些年輕人一怒之下衝動離婚,事後冷靜下來追悔莫及,現在離婚往往有冷靜期,主張讓夫妻雙方冷靜一段時間,仔細反思和考慮,最後再做出決定,於是,有些年輕人就在冷靜期裡冷靜下來,意識到草率離婚並不好,遂不同意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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