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生育保險生育後補結婚證報銷嗎
生育後補結婚證並符合其他條件的可以用生育保險報銷,女職員生孩子以後,用人單位依據當地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嬰兒出生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手續,領取相應的生育津貼和報銷相關的生育醫療費。另外,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用人單位為女職員購買生育保險滿1年以上,並且繼續為其繳費;
2、符合國家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
3、生育保險報銷時間為寶寶出生後18個月內,但是由於各地的生育保險政策都會有所不同,所以各省市的生育保險報銷時間都會有所不同。
二、結婚登記的條件
1、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這一規定是婚姻自由原則的具體化,是結婚的必備的、首要條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這六個字,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首先,結婚必須雙方自願,而不是一廂情願,不許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其次,是本人自願,而不是依他人的意願為轉移,不許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辦;再次,是完全自願,而不是勉強同意,這就排除了一方或雙方半自願半包辦的情況。“不許任何一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是對“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的補充和強調。前面的規定是從正面的肯定,後面的規定是從反面加以限制。
2、必須達到法定婚齡。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以鼓勵。”
法定婚齡是指法律上規定的男女結婚的最低年齡。雙方或一方低於法定婚齡,不得結婚;達到或者高於法定婚齡後才允許結婚。這樣規定是有充分科學根據的,是完全符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它的基本精神是限制早婚,鼓勵晚婚、晚育。
3、必須符合一夫一妻制。
民法典在“結婚”一章中並未對一夫一妻製作專門規定,但在總則一章中已明確規定實行一夫一妻,禁止。因此在審查結婚申請時,必須嚴格掌握這個條件,認真核實。申請結婚必須是未婚者或者喪偶、離婚的人,避免發生重婚。
使用生育保險報銷的時候肯定會要求雙方提供結婚證,準生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等相關材料,再加上給孩子上戶的時間,就是孩子出生以後的一個月之內,所以這一個月之內雙方不僅要補辦結婚證,還得抓緊時間辦理準生證,很多事情辦理起來就顯得非常倉促。
-
現在18歲可以結婚證嗎?
時間:2023-12-1403:48:23瀏覽:5288次來源:本站小編整理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和要求,除非是少數民族地方自治之外,正常中國公民申請結婚登記的法定年齡不得小於男22週歲,女20週歲,否則屬於無效婚姻違反法律規定,婚姻關係不受到法律保護也無法辦理正式結婚登記手續。一、...
-
結婚證和身份證名字不一樣怎麼辦?
(一)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結婚證上的姓名。當事人如果因為姓名變更,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結婚證上的姓名,應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當事人變更姓名的證明材料。當事人的戶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變更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採信。婚姻登記機關應按照補發結婚證...
-
換領結婚證的流程是怎樣的?
一、換領結婚證的流程是怎樣的?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1、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
-
再婚夫妻如何領結婚證?
一、再婚夫妻如何領結婚證?再婚夫妻領結婚證需要攜帶相關的材料,然後到民政部門提出申請,辦理結婚登記的材料有:1、居民身份證;2、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3、婚姻狀況證明;①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②待業、個體無業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③待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