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賣婦女與買主的婚姻沒有法律效力
一、被拐賣婦女與買主的婚姻有效嗎?
被拐賣婦女與買主的婚姻效力問題需要分情況來看待。
首先,拐賣婦女是一個犯罪行為,買主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與其生活在一起,通常不會形成法律意義上的婚姻關係,僅為同居關係而已。
但是如有下述兩種情形,則雙方可以形成法律意義上的婚姻關係:
1、被拐賣婦女逐漸接納男方,願意與男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符合結婚年齡等實質條件,並且這些情形發生於1994年2月1日以前,則按事實婚姻處理;
2、被拐賣婦女與買方自願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這裡存在一個重要問題,如果被拐賣婦女是被男方脅迫去辦理的結婚登記,這種脅迫行為實則違背了我國法律規定的婚姻自由原則,根據《民法典》第1052條的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屬於可撤銷的婚姻,而非無效。
二、法院判決准予離婚的標準是什麼?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是法院判決是否准予離婚的法定標準。在司法實踐中,法院主要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可能等方面進行綜合分析。
此外,根據《民法典》第1079條的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那麼,女方因被拐賣與男方結婚,之後女方作為原告向法院起訴離婚,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判決准予離婚的情形呢?
三、被拐賣婦女如何解除婚姻關係?
結合上文,被拐賣婦女想要解除婚姻關係,同樣需要分為兩種情況處理:
第一種,因脅迫結婚的,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根據《民法典》第1052條的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二種,雙方已經形成事實婚姻,或者自願辦理了結婚登記的,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該種情形可參照一般的離婚案件進行處理,但對於其中的拐賣婦女情節,因構成刑事犯罪,個人認為即便雙方已經形成法律意義上的婚姻關係,為打擊犯罪,切實保護被拐賣婦女的利益,應當認定為《民法典》第1079條規定的“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證據確鑿充分的情況下,法院應當在女方第一次起訴即判決准予離婚,不宜久判不離。
總之,能起訴離婚的當事人說明自身並未被買主嚴格控制人身自由,或者掙脫了束縛,在人身方面相對安全,可以說她們是“幸運”的。但在現實中,很多當事人在被拐賣後,甚至被鐵鏈拴住身體,連生命都受到威脅,又如何談自救呢?
最後,希望調查組還社會以公正,還法制以權威,還被拐賣的婦女以人性的尊嚴。希望此事水落石出。
-
父母健在房子能繼承給子女嗎
一、父母健在房子能繼承給子女嗎父母健在房子不可以繼承給子女,因為繼承只能發生在被繼承人死後,被繼承人健在的是不會發生繼承的;但是父母健在的,可以通過贈與的方式將房子給子女,贈與後辦理了過戶登記的,房產就屬於子女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繼承從被繼...
-
結婚15年離婚能分多少財產,有沒有法律依據
一、結婚15年離婚能分多少財產,有沒有法律依據結婚15年離婚能分得的財產有:1、另一方的個人財產無法分得,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2、夫妻共同財產按照約定分得相應分割,雙方不能協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
出軌離婚孩子撫養權怎麼判
一、出軌離婚孩子撫養權怎麼判夫妻一方出軌離婚,雙方可以在離婚時自行協議孩子撫養權歸屬,達不成協議,可以起訴解決。法院會從有利子女健康成長,結合父母雙方實際撫養能力和條件等具體情況考慮判決孩子的撫養權關於孩子撫養權與孩子的年齡有關,兩個孩子一般會一人一...
-
離婚三個孩子女方能要幾個
女方擁有的撫養權數受多種情況影響,具體如下:1、孩子在哺乳期,法院在男女雙方各條件差不多的情況下,多判給女方;2、孩子不在哺乳期,小於十週歲的,法院會根據男女方的經濟情況、生理狀況、教育程度等來判決孩子的撫養權;3、孩子達到十週歲後,法院會注重考慮孩子的想法,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