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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願承擔債務可以離婚嗎?

夫妻一方願承擔債務可以離婚嗎?

一、夫妻一方願承擔債務可以離婚嗎?

可以。夫妻離婚債務的處理,可以由雙方共同協商。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有夫妻共同承擔還款義務。對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需要根據法律的相關要求來認定,如果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是不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的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夫妻共同債務有哪些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2、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第一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司法解釋第二條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解釋》第三條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3、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6、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7、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8、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9、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10、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夫妻離婚的債務承擔可以雙方協商,除此之外,夫妻離婚還需要明確雙方的財產分割,按照實際的情況進行財產分割,夫妻的共同債務包括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