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夫妻現在離婚還要預約嗎?

夫妻現在離婚還要預約嗎?

一、夫妻現在離婚還要預約嗎?

去民政局協議離婚是需要預約的,但是去法院起訴離婚是不需要預約的。

我國目前有且只有兩種離婚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夫妻針對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及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的意見,雙方一起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民法典規定了一個30天的離婚“冷靜期”,也就是說,現在夫妻雙方先要去民政局進行申請,也就是您所說的預約。30天后,若雙方都沒有反悔,再一同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

訴訟離婚就是一方到法院起訴離婚,經過立案,開庭審理,最後拿到離婚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但需要注意的是,訴訟離婚與協議離婚相比時間更長一些,而且如果對方不同意,第一次起訴很有可能法院不會判決離婚。作為男方,訴權是受到部分限制的。在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起訴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辦理協議離婚要滿足哪些條件?

辦理協議離婚登記,應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下列五個條件:

1、申請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辦理過結婚登記的合法婚姻關係當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實婚姻當事人均無條件提出登記離婚,因此,凡無結婚證或夫妻關係證明書的登記離婚申請人,婚姻登記機關均不受理。

2、申請離婚的雙方當事人應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所謂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指能對離婚法律行為的法律後果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年滿十八週歲、精神狀況正常、能完全辯認其行為及其後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凡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訴訟離婚的方式提出,解決婚姻關係問題。

3、離婚申請書是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並承擔法律後果。登記離婚最重要的條件是夫妻雙方自願離婚,這種自願的行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撓、干涉,完全發自內心的自願行為。因此,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遞交申請,陳述理由。

4、申請登記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就家庭共同財產、債權、債務及子女的撫養或對生活困難一方的幫助達成協議,並自覺履行這種承諾。

5、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共同提出登記離婚申請。離婚,是家庭婚姻關係發生重大變更的法律行為,它涉及到離婚當事人的各種權力,是一種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動,是不得請人代理、代替,以達到確實維護當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綜上所述,協議離婚需要當事人雙方本人共同到任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申請辦理,僅一方到場不可以。訴訟離婚的話,依據民事訴訟法的明確規定,離婚案件即使有訴訟代理人,除了原告和被告本人不能正常表達意思外,仍應出庭。

標籤:預約 離婚 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