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夫妻一人身故財產如何分配?

夫妻一人身故財產如何分配?

一、夫妻一人身故財產如何分配?

有遺囑按遺囑分配,沒有遺囑就按法定繼承的順序。

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一半為死者遺產,此部分由配偶和子女,父母按人均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遺產分配的原則】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哪些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這裡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應作廣義的理解,泛指工資性收入,目前我國職工的基本工資只是個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資之外,還有各種形式的補貼、獎金、福利等。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這裡的“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既包括農民的生產勞動收入,也包括工業、服務業、資訊業等行業的生產、經營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由智慧財產權取得的經濟利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因發表作品取得的稿費,因轉讓專利獲得的轉讓費等,歸夫妻共同所有。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1)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取得的鋪位承租權、轉租權

夫妻一方的鋪位承租權、轉租權具有財產權的性質,可帶來財產性的收益,根據租賃關係的法律特徵,應認定為夫妻一方或雙方的其他共同所有財產的其他形式,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審判時,可從有利生產、方便生活、方便管理的原則進行處理。

(2)個人所有房屋的婚後收益

只有一方個人所有的房屋婚後用於出租,其租金收入屬於經營性收入,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之間的財產包括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其中一方死亡,財產的分配主要是死亡一方的財產繼承還有夫妻之間共同財產的分割, 共同財產包括工資、獎金、勞務報酬,智慧財產權的收益,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