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財產分割

離婚財產如何分割60歲

離婚財產如何分割60歲

【為您推薦】銅山區律師   深州市律師   渭城區律師   達川區律師   鼓樓區律師   西湖區律師   鐘樓區律師   

離婚問題在現代社會比較常見,因為現代生活人們的愛情觀都存在一定的問題,很多人都追求門當戶對,並不考慮雙方的感情問題,雖說這樣生活不會有太多的經濟糾紛問題,但這樣沒有感情的婚姻很容易會遇到感情破裂或者一方出軌的情況。不過離婚也是人們追求愛情自由的選擇。那如果離婚財產如何分割60歲的情況下?

離婚沒有限制年齡,如果協商一致,可以協議離婚就協議離婚,協商不成可以起訴離婚

1、離婚屬於夫妻雙方的權利與自由,可以協議離婚,也可以訴訟離婚。

2、【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婚前財產各自歸各自,婚後夫妻共有財產原則均分。 如果對方有導致離婚的法定過錯(比如一方惡意轉移財產)分割夫妻共有財產時可以要求過錯方少分,並可以主張損害賠償。

社保金中的養老保險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依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一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現代社會人們的思想非常開放,離婚問題已經不像以前一樣會有非常嚴重的心理負擔,這反而成為人們為了更好的生活的追求,當然,如果能夠挑選更好的伴侶,不離婚自然是最好的。離婚財產如何分割60歲的情況下也是可以進行的,如果不懂的話可以選擇讓法院來進行判決。

標籤:離婚 財產 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