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未生效的合同能解除嗎
一、還未生效的合同能解除嗎?
還未生效的合同也不能隨便解除。
《民法典》
第465條:【依合同履行義務原則】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第502條:【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562條:【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可以單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第563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同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的。如果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或者其他合同條款對當事人權利義務至關重要,一方有違約行為將嚴重影響到當事人訂立合同所期望的經濟利益時,當事人可以不經過催告程式而直接單方解除合同。比如季節性、時效性強的標的物遲延交貨,則另一方當事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五)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3、喪失商業信譽;
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可以終止履行。終止履行後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並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終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六)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幹脆就是無效合同的話,雙方都可以隨時解除無效合同,但合同屬於效力待定合同的話,在還沒有辦理登記之前自己就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根據合同的約定,對方也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
要約什麼時候才生效
律師解析:1、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對人知道其內容時生效;2、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時生效;法律其他規定等。3、要約失效的情形有:要約被拒絕;要約被依法撤銷;法律規定的其他生效時間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條要約生...
-
民法典中效力待定的合同一般要履行嗎?
律師解析: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後是否履行要看是否追認,因行為人民事行為能力的欠缺而使合同的效力處於不確定狀態,有待合同權利和義務的承受人進行追認,追認之後即成為有效合同則需要履行,不予追認則為無效合同自始至終無效則不需要履行。效力待定合同構成要件...
-
定金交了不想買了能退嗎?
律師解析:定金是否可以退視情況而定。定金是指當事人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方先行支付給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為擔保,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定金合同要採用書面形式,並在合同中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
-
買期房沒備案銀行會放款嗎
律師解析:不會。要備案以後才會放款。根據商品房按揭貸款的基本條件,需已與開發商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個人信用情況,並已支付了銀行規定的首付款比例,最低為30%以上;同意先辦理預購商品房抵押登記,並承諾在所購買的住房竣工並取得房地產權證後,以購買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