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管轄法院約定不明確怎麼辦
一、合同糾紛管轄法院約定不明確怎麼辦?
合同約定管轄權不明確,就按法定的法院管轄。在簽訂了合同之後,有可能會和對方產生一些合同上的糾紛,這些糾紛問題如果比較小的話,可以雙方解決,如果比較大的話可以到法院進行起訴。管轄協議約定兩個以上與爭議有實際聯絡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條 根據管轄協議,起訴時能夠確定管轄法院的,從其約定;不能確定的,依照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確定管轄。
管轄協議約定兩個以上與爭議有實際聯絡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
民訴法: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訴法解釋:第十八條 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動產的,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即時結清的合同,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九條 財產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以租賃物使用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二十條 以資訊網路方式訂立的買賣合同,通過資訊網路交付標的的,以買受人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通過其他方式交付標的的,收貨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法院該管轄的範圍但沒有明確的話,是可以去找法定的法院進行管轄的,比如向其中一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之前準備自己所需要的內容的起訴書。被告所住的地方或者合同履行地方的人民法院是最直接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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