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
效力待定合同不是當然無效的,需要經過相對人的追認或拒絕追認,才能最終確定是有效還是無效。那麼效力待定合同都有哪些呢?都需要經過哪些相對人的追認才會有效呢?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經成立但是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的要求,一般是合同當事人缺乏訂約的能力和訂約權,因此效力是否發生尚未確定,必須經過有權人的追認方可生效,在一定期間內或者經催告不予追認,則合同不生效,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條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無權代理人訂立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條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3)無權處分權人訂立的合同
處分財產的人,應該對財產具有處分權,原則上,任何人都不能處分屬於他人的財產。但是,如果處分了,這樣的合同效力如何呢?《民法典》第51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以上三種是常見的效力待定合同的型別,我們知道效力待定合同之所以不能及時生效,是因為行為人在能力或權利上存在一定的瑕疵,需要有權利的人踢他們追認。同時,這樣也是為了保護相對人的權益。
-
民法典規定勞務分包合同訴訟有效期是多久
律師解答:三年。律師解析:勞務分包合同訴訟時效為三年。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沒有訴訟時效中斷或者中止的情形,超過三年再請求的將不受法律保護。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合同糾紛案件的訴訟時效一般為3年,而特殊合同糾紛,如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
-
收款人與合同方不一致,如何辦?
律師解析:合同簽訂人與收款人不一致也是可以的。對於合同成立、生效有以下兩方面規定:(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也就是說,合同的生效,原則上是與合同成立的時間是一致的,合同成立及產生效力。如買賣合同、租賃合同等。(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
-
乘人之危訂的合同怎樣認定呢
律師解析:乘人之危訂的合同屬於法定可撤銷合同,被撤銷後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法律明文規定,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條...
-
民法典中該咋認定合同的法律效力
律師解析:《民法典》中合同有效需要滿足的條件分別有: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當事人是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人;合同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同的內容不得違反公序良俗;合同形式符合法律相關要求;法定其他有效條件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