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補償標準會加1嗎?
一、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補償標準會加1嗎?
合同到期後,公司強行辭退其補償標準是加1的,這時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特別是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勞動合同到期前,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是終止勞動合同還是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到期後,如果用人單位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的手續,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就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後,用人單位是無權隨時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並未規定合同到期是否續簽需提前通知,所以,經濟補償不存在N 1問題。且所謂的1是作為即時解除勞動合同的代通知金,公司提前一個多月通知不再續簽,已盡通知義務,是不可能再額外給1個月工資的。
二、勞動合同續訂的情形有哪些?
1、雙方協商一致續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滿,存在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終止後,經雙方協商一致,還可重新訂立勞動合同。續訂勞動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訂立勞動合同一樣,應堅持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延續勞動合同的,應當在合同期滿前 15日內辦理續延手續。
1、勞動合同未明確勞動報酬的,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商予以明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調不一致的,以勞動合同期滿前12個月的平均勞動報酬作為勞動報酬最低標準。
2、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在實際履行中發生變化而勞動合同未依法變更的,實際履行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如低於勞動合同約定,不得作為續簽勞動合同的最低標準。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合同到期後員工與用人單位勞動關係處理,應當基於雙方協商的結果來進行,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法律規定,與勞動者進行續簽合同或者解除合同,但相關情況需要在一個月的時間規定內辦理完畢。
-
工程合同應該如何籤才有效
律師解析: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因此依法成立的抵押合同應當有效。滿足些列條件:(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但是如果法律另有規定的,或者是雙方當事...
-
客戶合同籤業務的章是不是有效
律師解析:客戶合同籤業務的章是有效的。法律規定,如果是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當事人一方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其他規定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
-
《民法典》租賃合同未付租金訴訟時效是多久
律師解答:是3年。律師解析: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未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向法院起訴主張租金的,訴訟時效是3年。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當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出租人;對租賃物有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承租...
-
什麼樣的口頭協議無效
律師解析:口頭協議無效適用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