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合同到期不續簽怎麼辦?
隨著大家法律意識的提升,一般的人都會與工作的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期限到期後,可能會因為各種原因導致合同沒有及時續簽,從而造成各種交接出現問題。今天,本站小編就為大家詳細描述一下用人單位合同到期不續簽的解決方法。
一、勞動合同到期怎麼辦
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協商一致,勞動者繼續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與勞動者續訂書面勞動合同。
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協商續訂勞動合同;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可以終止勞動關係。但用人單位依法應當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除外。
二、續簽勞動合同需注意什麼
續簽勞動合同是指合同期滿後企業與員工不終止勞動關係,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情況下繼續履行原合同確定的權利與義務的法律行為。續簽勞動合同和訂立勞動合同一樣,應堅持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具體應注意如下事項:
1、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同意續延勞動關係的,應當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依法續簽勞動合同。
2、員工若患有職業病或其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規定的傷殘等級,要求續簽勞動合同的,企業應與其續簽合同。
3、員工若在企業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在續簽勞動合同時,其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應與其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勞動合同期滿後,企業不想續簽合同,但未能與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視為續延勞動合同,企業應當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
5、企業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無論期限多少,都不得約定試用期。
通過上文,我們可以清楚的知道如果勞動合同一旦到期,沒有繼續簽約的話,勞動合同的法律效應就終止了.您可以自己選擇是否繼續簽約。但如果您還繼續在之前籤合同的公司工作但用人單位合同到期不續簽,也會和此家用人單位產生事實勞動關係。在用人單位合同到期不續簽這方面還有什麼疑問,您可以直接在本站網上詢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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