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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違法導致合同未生效起訴嗎?

一、因違法導致合同未生效起訴嗎?

因違法導致合同未生效起訴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合同未生效,不退還定金產生的糾紛是屬於合同糾紛,當事人協商解除不了的,是可提起訴訟解決的。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訂立過程的完成,即當事人經過平等協商對合同的基本內容達成一致意見,訂約過程宣告結束。契約成立,才有所謂契約生效與契約不生效力問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一致,契約本質上最低限度要求不具備,契約不成立,契約根本無法構成,不發生形式拘束力,無所謂約定內容是否法律上有效的問題。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是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某些合同還須有特別成立要件,如合同的形式要求、要物合同除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須物之交付等。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主要是關於意思表示本身品質的要求,包括行為能力原則、意思表示自願真實原則、行為內容不違反法律或公共利益原則。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 【定金】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一百二十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

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有關合同未生效的具體條件應當基於實際來進行處理,特別是涉及到造成了嚴重的違法事項的,那麼還需要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具體情況下可以基於造成的合同未生效原因來進行合法的處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