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所有權的孳息歸誰?
一、保留所有權的孳息歸誰?
天然孳息,由所有權人取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法定孳息,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取得;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交易習慣取得。
法定孳息是隨著時間連續發生的,所以權利人在其權利存續期間可按時間計算孳息。
二、孳息的分類
孳息是民法法律概念,指由原物所產生的額外收益。根據民法,孳息分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1、天然孳息
天然孳息是依據物的自然效能或者物的變化規律而取得的收益。
例如:母雞生的蛋、牲畜下的幼崽,果樹長出的果子(英文等拉丁文中孳息的字面意思就是果實,日文的孳息就是漢字“果実”),土地自然生長的糧食、草、樹木等植物。
2、法定孳息
法定孳息是指由法律規定產生了從屬關係,物主因出讓所屬物一定期限內的使用權而得到的收益。
例如:存款得到的利息、出租房屋或物品得到的租金。也有觀點認為租金屬於經營性收益,不屬於孳息。
3、孳息率
孳息率也稱票息,指在一定時期內,由資本或本金所產生的收益佔本金的百分比,通常時間以年為單位。
三、法定孳息與天然孳息有什麼區別?
(一)物質形式不同
法定孳息因為是用益(用益物權和用益債權)對價,因此原則上用一般等價物來衡量。即法定孳息的物質形式原則上是貨幣、是種類物。天然孳息既可以是種類物,也可以是特定物。前者如收穫的小麥,後者如產下的一隻熊貓。但天然孳息進入交易狀態後,才有區分種類物和特定物的法律意義。天然孳息都是動產,法定孳息因允許當事人自由約定,故在邏輯上也可以是不動產,但筆者並未發現實務中有這樣的例子。因為,不動產的價值一般較高,作為用益的對價,一般是得不償失的。
(二)“收取”的性質不同
“就一般言,天然孳息之收取,應依物權法之規定,法定孳息之收取,應依債法之規定。”法定孳息在取得前,是債權請求權;取得後(貨幣或其他動產佔有後)是物權。對天然孳息的收取是(直接)取得物權。
天然孳息,是原始取得;法定孳息,是傳來取得。或者進一步說,天然孳息作為產出,是原始取得;法定孳息,作為對價是傳來取得。天然孳息的法律規範,主要是靜態歸屬規則;法定孳息的法律規範,都是動態的交易規則
綜合上面所說的,對於孳息是屬於原物所產生的額外收益,對於此收益都會歸所有權者獲得,如果有約定的可以按約定來進行辦理,如果因此而引起糾紛的,那麼是可以走法律的程式來進行解決,所以,所有權者不同所存在的歸屬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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