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紀合同行使留置權嗎?
一、行紀合同行使留置權嗎?
可以行使留置權。行紀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託事務的,委託人應當向其支付相應的報酬。委託人不支付報酬的,行紀人可以對委託物行使留置權。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條行紀合同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從事貿易活動,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行紀人的報酬請求權及留置權:行紀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託事務的,委託人應當向其支付相應的報酬。委託人逾期不支付報酬的,行紀人對委託物享有留置權,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行紀合同中留置權的效力
1、留置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留置物保管費用和實現留置權的費用。
2、留置財產為可分物的、留置財產的價值應當相當於債務的金額。
3、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債務的,留置權人可以與債務人協議以留置財產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留置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4、留置權人有權收取留置財產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5、留置權人負有妥善保管留置財產的義務,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財產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6、債務人與債權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債權人留置財產後,債務人應當在不少於兩個月的期限內履行債務。債權人與債務人在合同中未約定的,債權人留置債務人財產後,應當確定兩個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債務人該期限內履行債務。
7、同一動產上已設立抵押權或者質權,該動產又被留置的,留置權人優先受償;同一財產法定登記的抵押權與質權並存時,抵押權人優先於質權人受償;質權與未登記抵押權並存時,質權人優先於抵押權人受償。
因此行紀合同人她可以行使留置權,但是它的行使留置權也是針對一定的情況,也就是行紀人,他如果已經完成了委託人要求的委託事務,而委託人此刻就應當向行紀人支付報酬,但如果委託人沒有支付報酬,之前又留存的有物品,那麼行紀人是可以使行使留置權的。
-
民法典的承諾的定義是什麼,承諾的撤回和撤銷規定
一、民法典的承諾的定義是什麼1.承諾,是指受要約人同意接受要約的條件以締結合同的意思表示。2.《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條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內容具體確定;(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二、承諾...
-
物業服務合同到期續簽流程
一、物業服務合同到期續簽流程物業合同到期後,當事人想要續簽的,需要成立業主大會,然後採用集體討論的形式或者書面徵求意見的形式召開業主大會決定續簽合同,與物業服務企業續簽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物業管理條例》第九條一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一個業主大會。《民...
-
一般如何申訴贈予合同糾紛?
一、一般如何申訴贈予合同糾紛1、申訴應當遞交申訴狀。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2、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
-
怎麼審查合同主體資格
一、怎麼審查合同主體資格合同主體分為自然人與法人、企業、其他組織。主體為自然人時,應審查對方的身份證件,以確定其是否為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人,特殊行業的還要審查從業證書。主體為企業法人和其他組織時,要審查對方經過年檢的營業執照,特殊行業的審查資質證書,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