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籤協議有效嗎?
一、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籤協議有效嗎?
無效的,為訂立合同與他人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一般不承擔責任。但是,當事人進行合同的談判,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如果一方當事人違背誠實信用和公平交易的原則,進行惡意談判,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締約過失責任指因當事人在無意與對方訂立合同的情況下,惡意進行談判,使合同不能成立或者不能生效所應當承擔的責任。
負有締約過失責任的當事人,應當賠償受損害的當事人。賠償應當以受損害的當事人的損失為限。這個損失包括直接利益的減少,如談判中發生的費用,還應當包括受損害的當事人因此失去的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的機會的損失。
二、誠實信用原則的規定是什麼?
誠實信用原則要求當事人在訂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終止後的全過程中,都要誠實,講信用,相互協作。誠實信用原則具體包括:
第一,在訂立合同時,不得有欺詐或其他違背誠實信用的行為;
第二,在履行合同義務時,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及時通知、協助、提供必要的條件、防止損失擴大、保密等義務;
第三,合同終止後,當事人也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稱為後契約義務。
誠實信用原則作為合同法基本原則的意義和作用,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將誠實信用原則作為指導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履行合同的行為準則,有利於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好地履行合同義務。
第二,合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而法律又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誠實信用原則進行解釋。
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簽訂的協議是不產生法律效力的。誠實信用原則不僅在雙方簽訂合同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終止之後,也要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在簽訂合同時不能使用欺詐手段,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要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在合同終止之後要遵循契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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