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模板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
一、房屋租賃合同模板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
房屋租賃合同模板的主要內容包括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傢俱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效能;租賃期限;房屋維修責任;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其他約定。
其中,租金是房屋承租人為取得一定期限的房屋使用權而付給出租人的報酬,是承租人向出租人所支付的對價。租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有現金、支票、匯票等方式。租金的支付期限由當事人自由約定。
法律依據: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規定,房屋租賃合同一般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傢俱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3、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4、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效能;
6、租賃期限;
7、房屋維修責任;
8、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9、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10、其他約定。
二、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承租方
1、查看出租人的房產證明和有效身份證明;
2、稽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賃證》;
3、簽訂租房合同時,應問清房租包含的內容,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物業管理費由誰承擔;
4、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結清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其它費用;
5、付款方式。
(二)出租方
1、檢視身份證明,外省市人員在本地居住是否有合法居住證明;
2、承租人租房用途,並在合同中約定不得有違法行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沒有房屋所有權合法憑證;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其它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意見的;
4、權屬有爭議的;
5、屬於違法建築的;
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之間應當在合同中明確寫明自己的基本資訊,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住址以及聯絡電話等,如果出租方或者承租方為法人以及其他組織的,此時應當寫明法人或者是組織的名稱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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