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砍斷工齡工資合理嗎?
工作了一段時間的小夥伴們一定會有這個問題,當在一個企業工作到一段時間時,企業可能會找各種理由重新計算工齡,要麼採用威脅的手段,要麼簽訂補償協議。那麼公司砍斷工齡工資合理嗎?如果不合理勞動者們該怎麼辦呢?小編為大家解答這一問題。
一、公司砍斷工齡工資合理嗎?
1、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取回“舊”的勞動合同。此舉是銷燬用人單位的用工證據,使得勞動者沒有辦法就入職的時間進行舉證。
2、簽訂離職手續或在合同到期後,隔幾個月再簽訂新的勞動合同。第一種情況是讓勞動者自己“主動申請離職”,否則以解除勞動合同威脅,如此勞動者便以自己的“意志”主動解除了與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同,自己“斬斷”了“工齡”。第二種情況屬用人單位“掩耳盜鈴”之舉,根據我國勞動合同的規定,只要是在同一用人單位工作,中途沒有去別處工作,均為連續用工,工齡照常計算。
3、強制簽訂“工齡”補償協議,日後不再補償。用人單位強制勞動者簽訂“工齡”補償協議,實際上並沒有履行該協議,卻要勞動者承認已經收到該筆補償。該情況下勞動者無法證明是強迫自己的意志下籤訂,將會被用人單位得逞。
4、派到關聯企業工作,重新計算“工齡”。用人單位為精簡機構,合併經營,裁減員工,以達到降低運營成本,最常見的手法就是在降低用工成本方面。那便是讓勞動者與自己的關聯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以“斬斷”勞動者“工齡”。
二、勞動者如何維權?
1、現有用工證據儲存好,用人單位無權索要。所有能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均要儲存完善。如勞動合同,即使已經合同到期也不能交回用人單位,因為勞動者同是證明你“工齡”的最有力證據。
2、不簽訂任何協議。用人單位提供的所有的協議均要提高警惕,不能隨意簽訂協議,否則將視為主動放棄自己權利的一種行為。若用人單位存在強迫的情形,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
3、若強制派遣關聯企業,保留和收集關聯證據。現有用工證據應儲存完善,做法同第1項。除此之外,要收集兩公司為關聯企業的證據,以證明自己的“工齡”。
企業之所以要通過各種方式砍斷工齡,明顯是因為工齡的存在對於企業來說是不合算的。那麼公司砍斷工齡工資合理嗎這一問題的答案就顯而易見了,肯定是不合理。如果遇到上訴的問題,一定要按照上面的解決辦法去做,留好能支援自己權力的證據。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許昌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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